各市、县(区)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
根据《福建省“十四五”教育发展专项规划》相关工作部署,我厅组织开展了省级第二批示范性普通高中建设学校(简称示范建设高中)遴选评估工作。在专家组评估基础上,经审核并公示,决定立项福州四中等15所学校为福建省第二批示范建设高中(名单附后),建设周期为2022年至2025年。
遴选培育第二批示范建设高中是我省“十四五”期间推进普通高中高质量发展的重大举措,对带动县域高中发展提升具有重要意义。各有关市、县(区)教育局要指导示范建设高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入实施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围绕加强党建引领、创新课程体系、改革育人方式、优化管理制度、提高教师素质、改进评价方式等重点任务开展示范建设,健全完善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充分彰显办学特色,积极承担改革任务和对口帮扶工作,促进我省普通高中优质创新发展、多样特色发展。
第二批示范建设高中应认真修改完善示范建设方案,经市、县(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于2022年3月31日前报我厅基础教育处备案。我厅将实行示范建设跟踪评估和指导,对建设进度缓慢、问题突出的取消其建设学校资格,确保示范建设各项任务落地落实,取得预期成效。
福建省教育厅
2022年3月3日
福建省第二批示范性建设普通高中名单(15所)
福州:福州四中、福州二中、连江一中
厦门:厦大附属科技中学、厦门实验中学
漳州:漳州一中、漳浦一中
泉州:南安国光中学
三明:大田一中
莆田:莆田华侨中学
南平:武夷山一中
龙岩:永定一中
宁德:宁德一中、福鼎一中
平潭:平潭一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