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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山东省2021年度“双减”工作先进个人拟表扬人员公示

发布时间:2022-03-12 06:14:44作者:佚名来源: 山东省教育厅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推荐 2021 年度“双减”工作先进个人和典型案例的通知》(鲁教监管函〔2022〕2号)要求,各市依据推荐条件和推荐名额,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上报了推荐人选,经严格审核,现将482名拟表扬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3月11日至3月16日。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的内容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提出。提出异议须申明理由和事实依据。单位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人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个人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反映情况的书面意见请于3月 日前通过电子邮件送达山东省教育厅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处。逾期或不按要求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

  电子信箱:jianguanchu@shandong.cn

  联系电话:0531-51793795

  

  附件:山东省2021年度“双减”工作先进个人拟表扬名单

  山东省教育厅

  2022年3月11日

  


原文链接:http://edu.shandong.gov.cn/art/2022/3/11/art_11982_1029860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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