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直管县(市)教育局 ,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厅直属实验学校:
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4个近视防控宣传教育月活动的通知》(教体艺厅函〔2022〕5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注重工作实效
各地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学生视力保护工作,全面落实《河南省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行动方案》,按照《学前、小学、中学等不同学段近视防控指引》要求,加强电子产品使用管理,营造健康用眼环境,推进家校协同合作,教育引导学生增强爱眼护眼意识、强化户外体育锻炼、纠正不良用眼行为、均衡营养规律作息、定期检查及时治疗,统筹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下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
二、丰富活动载体,推进防近宣讲
第4个近视防控宣传教育月活动主题是“科学防控近视,共筑光明未来”,各地各学校要紧扣活动主题,充分利用课堂、班会、广播电视、“两微一端”等载体,全方位、多形式开展近视防控宣传教育活动。各级宣讲团应以此为契机,上下联动、分级分类开展宣讲,引领近视防控科学普及和宣传工作,营造全民防控氛围。
三、坚持公益属性,加强信息保护
各地要与卫生健康、市场监管部门协同配合,进一步规范校园视力检测与近视防控相关服务。组织开展学生视力监测时,要对相关检测机构严格把关,坚决杜绝无资质的机构入校开展视力检测。各地各学校和检测机构要加强数据安全管理和个人信息保护,不得私自对外泄露学生个人和视力等信息,不得与第三方共享用于商业用途。
请各地、各学校按照要求积极开展近视防控宣传教育月活动,各地教育行政部门于4月8日前将本地近视防控宣传教育月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及相关活动图片)报送至邮箱:zxy@haedu.gov.cn,联系人:张雪媛,0371-69691753。
附件: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4个近视防控宣传教育月活动的通知
2022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