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高等学校,委厅机关各部处室:
根据工作需要,决定对广西高等学校章程核准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成员进行调整,调整后的成员名单如下:
主 任:伍锦昌 自治区教育厅副厅长、党组成员
副 主 任:李辉善 自治区教育厅政策法规处处长
委 员:赵益真 自治区教育厅二级巡视员、自治区党委教育工委宣传部部长、自治区教育厅思想政治工作处处长
唐春燕 自治区党委教育工委组织部部长
农汉康 自治区教育厅财务处处长
覃壮才 自治区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处长
李美清 自治区教育厅高等教育处处长
黄明宇 自治区教育厅教师工作处处长
黄青云 自治区教育厅科研管理处处长
傅源方 自治区教育厅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处处长
蒋国平 自治区教育厅民办教育管理处处长
易 鹏 自治区教育厅发展规划处副处长
谢 鹏 广西警察学院副院长、副教授
梁 裕 广西职业技术学院院长、教授
李图仁 南宁师范大学政策法规与发展规划处处长、副教授
马焕灵 广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学院副院长、教授
委员会下设评议专家组,评议专家组成员从政法处组建的教育政策和法治研究专家库中遴选,每所高等学校章程的评议专家不少于9名,负责对章程核准稿的合法性、适当性、规范性进行初步审查,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高校章程核准(修订核准)的初步审查组织工作委托广西教育政策与法治研究中心负责。
委员会下设秘书处,秘书处设在自治区教育厅政策法规处,负责受理全区高等学校章程核准申请、高等学校申报材料的形式审查与章程审核的总协调工作。
委员会严格按照《广西高等学校章程核准委员会章程》《广西高等学校章程核准工作规程》开展工作,履行对高等学校章程的审议职能,并将审议意见书面提交自治区教育厅核准。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2022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