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教督办〔2022〕7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各高等学校:
《北京市教育评估监测管理暂行办法》已经2022年北京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北京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3月11日
原文链接:http://jw.beijing.gov.cn/xxgk/zfxxgkml/zfgkzcwj/zwgkxzgfxwj/202203/t20220318_263380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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