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记者从浙江省教育厅获悉,2022年浙江中考仍由各设区市教育局自行组织命题、考试。此外,浙江鼓励各地新建、改建高中学校,扩大高中教育资源,为普通高中的高质量发展拓展空间。
日前,浙江省教育厅发布《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中招生管理工作的通知》,就招生计划、招生范围、资源统筹、指标到校制度等11个方面的内容作出统一规范。
针对招生范围,通知提到,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原则上实行属地招生,地处设区市城区的公办普通高中应当在城区(指主城区)内招生,具体招生范围可由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统筹确定,不得跨越城区招生。
对普通高中学位资源不足的县(市、区),经申请后可由所属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统筹调配,合理安排生源不足的民办普通高中在设区市范围内跨县(市、区)招生计划;对普通高中学位资源不足的设区市,浙江省教育厅将统筹调配学位资源,组织生源不足的民办普通高中合理安排跨设区市招生计划。
同时,通知提到,鼓励各地新建、改建高中学校,扩大高中教育资源,为普通高中的高质量发展拓展空间。
除了上述内容,通知中引起网友关注的,是“落实指标到校制度”一项。
2021年,浙江印发《浙江省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提到要深化考试招生改革制度,优质普通高中分配到校比例逐步从60%提高到70%。
通知提到,2022年浙江分配比例仍是不低于学校招生计划的60%。分配名额应当以初中毕业生人数为主要依据,按比例分配到初中学校,并向农村初中倾斜。不得跨区域分配指标,防止跨区域“掐尖”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