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双减”工作专班关于选荐校外培训社会监督员的通知》,经各设区市推荐和严格审核,形成了全省首届校外培训社会监督人员拟聘任名单。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公示发布之日起7天内。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映情况,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和有效联系方式。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须加盖本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须在书面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反映情况的书面意见请于公示期内通过电子邮件送达浙江省教育厅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处。电子信箱:jgc@zjedu.gov.cn;电话:0571-88008828。
浙江省“双减”工作专班
2022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