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公布第一批“十四五”职业教育省级规划教材的通知
鲁教职函〔2022〕13号
各市教育(教体)局,各高等职业院校,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全国职业教育大会和全国教材工作会议精神,落实教育部《职业院校教材管理办法》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十四五”首批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遴选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21〕25号)有关部署,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十四五”职业教育规划教材遴选工作的通知》(鲁教职函〔2021〕55号)“经我省遴选后,推荐参加国家‘十四五’职业教育规划教材遴选的教材,自动纳入省级规划教材”的要求,经有关单位申报、专家评审、面向社会公示,共有315种教材入选第一批“十四五”职业教育省级规划教材,现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教材选用机制。各地要加快建立健全优质教材选用制度,全面管理好本地职业院校教材选用工作。职业院校须建立校级教材选用委员会,规范教材选用程序与要求,优先选用全国教材建设奖优秀教材、国家和省级规划教材,落实好教材选用备案制度。
二、健全教材更新和调整机制。规划教材要严格落实每三年修订一次、每年动态更新内容的要求。建立完善规划教材退出机制,对连续三年不更新、编者被发现存在师德师风问题、出现重大负面影响事件、教材推广发行行为不规范等情形的,退出规划教材目录,并按有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
三、全面落实教材建设主体责任。学校党委(党组织)对本校教材建设负有第一领导责任,要严格落实教材建设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做到“凡编必审”“凡用必审”“凡修必审”,审核不合格或不符合要求的教材不得使用。
山东省教育厅
2022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