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财政局、发展改革委,各高等职业学校: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实施河南省高水平高等职业学校和高水平专业建设工程的通知》(教职成〔2019〕807号)、《关于组织申报河南省高水平高等职业学校和高水平专业建设工程项目的通知》(教职成〔2019〕816号)(以下简称“省直三部门文件”),经河南省教育厅、财政厅、发展和改革委(以下简称“省直三部门”)研究,决定开展河南省高水平高等职业学校和高水平专业建设工程项目(以下简称:“高职双高工程”)中期总结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高职双高工程”建设中期工作总结,挖掘一批省级“高职双高工程”建设先进典型,查摆存在的问题。根据总结情况,调整和增补部分省级“高职双高工程”项目(相关事宜另行通知),优化下一步的项目建设计划和支持政策,进一步高标准、高质量推动省级“高职双高工程”建设,提升项目建设效益,打造河南职业教育“高原”,并为争创国家“双高计划”打好基础。
二、总结内容
1.建设任务完成情况。学校自评总结;按隶属关系逐级考核“高职双高工程”建设任务完成情况,并给出考核意见。
2.财政资金使用情况。重点审查资金使用是否规范有效,是否存在转包、滞留、挪用、套取资金等违规行为。资金使用情况作为“高职双高工程”整体工作总结的一部分。
3.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和标志性成果梳理。主要评价学校的绩效指标完成以及取得标志性成果等情况。
4.归纳争创国家“双高计划”的相关建设基础。对标国家“双高计划”相关标准,汇总我省“高职双高工程”建设取得的国家级标志性成果情况,争创国家“双高计划”,推动“高职双高工程”学校分层发展。
三、组织实施
1.总结工作。各“高职双高工程”建设单位根据省直三部门文件要求和高职“省级财政教育项目库”入库的双高项目绩效目标、标志性成果等完成情况进行自查,撰写工作总结(附件6),并根据学校建设情况填报《河南省高水平高等职业学校建设数据采集表》(附件1)和《河南省高水平高等职业学校标志性成果采集表》(附件3,数据采集和建设成果统计的时间范围2020年8月1日-2021年12月31日,下同。与建设时限略有不同),并填报《争创国家高水平高等职业学校标志性成果采集表》(附件5)。根据本校高水平专业群建设情况填报《河南省高等职业学校高水平专业群建设数据采集表》(附件2)和《河南省高等职业学校高水平专业群标志性成果采集表》(附件4)。
其中仅有高水平专业群建设任务的学校除工作总结(附件6)外,仅需要根据专业群建设情况填写附件2和附件4。
2.检查审核。学校主管部门与市级教育、财政、发展改革等部门结合省直三部门文件要求,对所属学校上报的资料进行审核,以及进行必要的实地检查督导,对学校所报材料出具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
3.省级复核。省直三部门将组织有关教育教学专家、财务专家、行业企业专家等,对报送的材料进行复核、研讨,组织专家组进行实地抽查,最终形成总结意见。
对建设中出现重大问题的学校,取消“高职双高工程”建设资格。
四、其他事项
1.总结报告要求。各“高职双高工程”建设单位的工作总结要简明扼要,限4000字以内。内容可参考《XXX学院河南省高职双高工程项目中期建设总结报告》(附件6)。
2.主管部门审核。学校主管部门对所属学校的工作总结、相关数据采集表进行审核,确保所报内容的真实性。审核后加盖公章。
3.材料报送。报送的材料分为电子稿和纸质稿。电子稿格式为word版和加盖公章的PDF版两种,2022年3月25日前统一发送至指定邮箱;纸质稿加盖公章一式三份,邮寄(EMS或顺丰)至指定地址。
省教育厅联系人:刘东洋 王真真
联系电话:0371-69691878
电子邮箱:wangzhenzhen@haedu.gov.cn
材料报送联系人:可心萌 尚季玲
联系电话:0371-60867991
报送地址: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8号楼235室(郑州市郑东新区鹏程大道56号)
6.XXX学院河南省高职双高工程项目中期建设总结报告(参考提纲)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 河南省财政厅办公室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