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本科高等学校:
现将《教育部关于公布2021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的通知》(教高函〔2021〕14号)转发给你们。本次公布新增备案(审批)的专业,可自2022年开始招生,纳入高等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各校要切实加大新增专业的建设力度,保证教育教学质量,提升人才培养水平。
一、对标加强建设。在严格落实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的基础上,对标同类一流专业,加大投入力度,强化师资队伍、课程教材、测评改革等内涵建设,确保新增专业达标创优、争创一流。
二、强化需求导向。新增设专业要科学研判面向行业产业的新趋势新变化新需求,结合学校办学优势和特色,调整专业培养方向,不断完善人才培养方案,科学构建核心课程体系,增强人才培养的适应度,努力实现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精准衔接,提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
三、健全质量保障。各高校要完善本科专业建设质量监测评估评价机制,加强办学条件、师资队伍、教学过程、培养质量全流程全领域质量监测,积极推进专业认证专业评价工作,持续提升专业内涵和建设水平。
四、持续调整优化。各高校要聚焦服务中部地区高质量发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国家战略和区域产业发展需求,进一步调整优化本科专业结构,超前布局适应未来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专业,采取差异化支持措施,在各自领域争创一流,逐步建立健全与经济社会发展格局相匹配、优势特色鲜明的专业体系,为高质量建设现代化河南提供强有力的人才和智力支撑。
2022年3月22日
附件:教育部关于公布2021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