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区直各中等职业学校: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广西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按照《广西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桂教科学〔2018〕15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启动2022年上半年广西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围
受理课题的年份为2017年度及以后立项未结的广西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以下简称课题)。受理课题的类别有:资助经费重点课题(A类);自筹经费重点课题(B类);自筹经费一般课题(C类);委托重点课题;部分专项课题(广西民族教育研究专项、广西考试招生研究专项、广西考试招生和教学研究专项、广西学生资助研究专项、语言文字研究专项、壮汉双语教学研究、广西民办教育研究专项、党建研究专项、崇左市基础教育研究专项、广西教育发展研究专项、教学研究专项)。已申请延期并承诺在本年度完成的课题,研究期限内按照研究计划已完成的课题,亦属受理范围。广西教育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课题另文通知,不在此次受理范围。
二、成果要求
资助经费重点课题(A类)、自筹经费重点课题(B类)、自筹经费一般课题(C类),可提交研究总报告、书稿、著作、已发表的研究论文等,课题按照立项通知的成果要求进行验收。委托重点课题以委托时对研究成果的要求为准。专项课题按立项时的公布文件、立项通知和课题申报书所预设的成果进行验收。
三、报送要求
本次课题结题申请,各课题组需提交1套结题鉴定材料(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材料要求统一用计算机填写、A4纸双面印制。广西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不返还结题材料。
本次课题结题申请采取网上申请与线下报送两种形式。未参加网上申请的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线下报送。广西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不直接受理个人报送。
(一)网上申请
1.网上申请网址。广西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官方网站(http://ghkt.jyt.gxzf.gov.cn)首页下方的“课题申报与管理系统”(以下简称课题管理系统)为本次结题申请的唯一网络平台。网上申请操作流程参见本通知的附件3,也可在课题管理系统登录界面“登录”按钮下方的“首次登录操作”中获取一般用户操作手册。
2.网上申请时间与程序。课题管理系统开放时间为2022年5月9日上午10:00起至6月17日下午23:59止,逾期不再受理。网上申请具体程序如下:
5月9日—5月13日由各高等学校、各设区市教育科学规划办或教育科学研究所及其他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进行单位账号注册。其他中小学校无需进行单位账号注册。前期已经完成单位注册并使用过系统进行线上课题管理的单位,无需重复注册。
5月9日—6月2日各课题负责人注册并登录课题管理系统进行网上申请。各课题负责人在注册时需正确选择本人所在单位,登录课题管理系统选择“直接申请结题”,在填写课题信息并上传课题立项时的《课题申请•评审书》和《课题论证活页》的PDF版后,选择本专项课题批次(本专项课题批次名称为:2022年上半年集中受理结题)提交,再点击“结题申请”选择相应课题,结题方式选择“集中受理结题”,结题时间选择2022年6月30日,按系统提示上传结题材料,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
6月3日—6月10日各设区市教育科学研究所或教育科学规划办、各高等学校及其他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开展本区域自筹经费一般课题(C类)结题材料评审。课题管理系统内提交到广西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所有材料,均视为经过各级单位审核同意的材料。
6月11日—6月17日各设区市教育科学研究所或教育科学规划办、各高等学校、区直各中小学校、教育厅各有关直属事业单位及其他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完成线下报送,线下报送提交的课题材料与线上申请的课题材料一致。
(二)线下报送
1.报送程序。各高等学校、区直各中等职业学校的课题先报学校(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核确认,再由各学校(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统一提交广西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市教育局、市县所属单位和学校的课题申请结题采用三级审核报送制度。第一级为“申报者所在单位”(如学校),第二级为“市级科研管理部门”(如各市教科所或市教育科学规划办),第三级为“广西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各级科研管理机构要严格审核材料内容,签署明确意见,并将统一收集的材料和《课题结题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一并提交至广西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课题结题汇总表》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
2.报送时间及地址。报送时间:2022年6月11日—6月17日(以材料报出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报送地址:南宁市青秀区竹溪大道69号广西教育厅办公楼1709室广西教育科学规划办,邮编:530021;收件人:岑俐,电话:0771—5815396;电子信箱:gxjykxghb@163.com。
四、结题鉴定
采取会议集中鉴定方式,由广西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鉴定,对研究成果从科学性、创新性、规范性、难易程度、应用价值等五个方面进行等级分类评价。根据专家的鉴定意见和鉴定结果,综合确定成果的鉴定等级。鉴定等级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
第一次鉴定未通过者,可在下半年集中受理结题时重新申请鉴定。第二次鉴定或审核仍未通过者,终止结题。逾期不申请二次鉴定又未说明理由者,视为放弃二次鉴定权利,终止结题。
五、其他
(一)凡被撤项或者中止的课题,原则上不再受理结题。
(二)课题完成评审后,发文公布评审结果,并将结果公布在广西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网页上,网址:http://ghkt.jyt.gxzf.gov.cn。
(三)各级管理机构要严格把关,不接受在受理范围之外、被撤项或者中止的课题。
附件:1.结题鉴定材料要求
2.课题结题汇总表
3.广西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线上结题申请流程
广西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代章)
2022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