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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报送2022年度办学条件达标项目建设方案和任务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3-26 08:26:32作者:佚名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各有关市教育局,区直各中等职业学校:

  按照《广西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安排,2022年度我厅将继续实施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为有效推进项目建设,我厅将对项目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和建设进度检查,现就制定并报送项目建设方案和任务书(以下简称建设方案和任务书)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

  (一)填报2020—2021年度建设任务完成情况。各项目学校(详见附件4)根据2020年及2021年制定并备案的建设方案和任务书,总结项目建设完成情况。

  (二)编制2022年度建设方案和任务书。各项目学校在认真总结2020—2021年项目建设情况基础上,科学编制2022年度建设方案和任务书(编制注意事项见附件2),合理确定2022年工作目标和绩效目标,明确重点任务并细化资金使用计划等事项。主要绩效目标要明确、具体、可考核。

  二、工作要求

  (一)各项目学校在规定时间初次上报或修改后再次上报的建设方案和任务书,若在10个工作日内我厅未反馈修改意见,视为已备案,学校可立即组织实施项目建设工作,我厅不再盖章核复。各校的建设方案和任务书一经审定,原则上不允许更改。

  (二)各项目学校将建设方案和任务书报送我厅的同时,可开展项目建设的准备工作(包括招投标、物资采购等)。项目建设应严格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项目管理办法》(桂教职成〔2020〕4号)有关规定。

  (三)各项目学校应主动、定期向主管部门汇报工作进展,加强沟通,获取必要支持,确保及时、高质量完成建设任务。

  (四)原则上各项目学校各项基本办学条件2022年底应完全达到《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教职成〔2010〕12号)的要求。

  (五)项目学校尚未有负责人加入工作QQ群的,请安排相关负责人加入(群号:766427227),每校限1人。

  三、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项目学校于2022年4月8日前完成项目建设方案和任务书的编制和论证,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盖章。市属学校材料由市教育局统一报送,区直学校材料直接报送我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纸质文档报送一式2份,电子文档发送至电子邮箱:gxzcc001@163.com。所报材料如出现排版混乱、数据不实问题,我厅将不予受理,由项目学校重新修改后报送。

  未尽事宜,请与我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联系。联系人及电话:李春鹏、邱建华,0771—5815182、5815178,地址:南宁市竹溪大道69号2421室,邮编:530021。

  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条件建设分级标准

  2.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项目建设方案和任务书编制注意事项

  3.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项目建设方案和任务书

  4.2022年度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项目学校名单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

  2022年3月18日

  


原文链接:http://jyt.gxzf.gov.cn/zfxxgk/fdzdgknr/tzgg_58179/t1162754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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