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教育局:
为推进我区“互联网+教育”发展,充分发挥先进经验、成熟模式的辐射引领、示范带动作用,及时总结和推广我区基础教育信息化的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加快推进全区基础教育的数字转型和智能升级,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1年度教育信息化优秀案例(基础教育)(简称基教案例)征集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2021年度基教案例征集分为区域优秀案例和学校优秀案例。教育信息化建设与应用基础及成效较好的市、县(市、区)可申报区域优秀案例,教育信息化建设与应用基础及成效较好的学校(含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可申报学校优秀案例。已入选教育部和我厅各类典型示范案例的教育信息化建设与应用成果,如无重要的创新性进展,不再列为本次征集遴选范围。
二、征集内容
(一)区域优秀案例。
区域优秀案例聚焦区域教育信息化建设与应用的机制创新,
重点挖掘市县统筹教育城域网、数字校园(智慧校园)、“三个课堂”、数字资源建设和应用、网络学习空间、教育管理信息化建设促进区域优质均衡发展、教育治理转型、教育评价改革、育人模式转变,统筹利用新技术优化区域教育资源供给模式、创新教师研训模式、构建智慧课堂教学模式、提升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促进学生核心素养发展等一个或多个方面取得明显成效的案例。
(二)学校优秀案例。
学校优秀案例聚焦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创新,重点挖掘中小学数字校园(智慧校园)一体化建设与应用,新技术在学校治理、课程建设、资源应用与共享、空间应用、课堂改革、精准教学、落实“双减”政策、教育评价、师生信息素养提升等一个或几个方面应用取得显著成效的案例。
三、征集程序与名额
(一)遴选程序。
1.组织申报。各市教育局组织所辖县(市、区)和学校按要求申报。
2.审核推荐。各市教育局负责遴选辖区内的区域和学校案例并择优推荐。各市教育局要强化对案例申报的指导和材料审核,确保申报材料实事求是,支撑材料真实可靠、有据可查。自治区基础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信息化教学指导专委会可从指导和服务的区域或学校择优推荐1—2个案例直接报送我厅(不占案例所在市推荐名额,推荐意见由专委会主任委员所在单位盖章)。
3.遴选评审。我厅组织专家对推荐的案例进行评审,评选出优秀案例汇编成案例集。
(二)推荐名额。
有县级行政区域不超过5个的市可推荐1个区域优秀案例,有县级行政区域5—10个的市可推荐2个区域优秀案例,有县级行政区域超过10个的市可推荐3个区域优秀案例。每个市可推荐15个学校优秀案例。
四、材料要求
(一)填报优秀案例推荐表。申报单位填写《广西教育信息化应用优秀案例(基础教育)推荐表》(附件1)并加盖公章。各市教育局推荐的优秀案例须填写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意见并加盖公章。
(二)提供优秀案例申报书及支撑材料。推荐上报的每个优秀案例申报材料均应包括1份案例申报书文字材料和案例支撑材料,统一打包成册,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
(三)填报推荐汇总信息表。各市教育局填写《优秀案例推荐汇总表》(附件3)并加盖公章。
请各市教育局指定专人负责推荐工作,将以上材料(一式两份)纸质件于2022年4月20日前邮寄至我厅教育信息化管理处,电子版材料请用钉钉扫描二维码(附件4)统一上传提交。
未尽事宜请与我厅教育信息化管理处联系,联系人及电话:魏莹莹,0771-5815221;广西教育技术和信息化中心联系人及电话:李书慧、柯小华,0771-5815443。地址:南宁市竹溪大道69号908室,邮编:530021。
附件:1.广西教育信息化应用优秀案例(基础教育)推荐表
2.优秀案例申报书材料撰写要求
3.优秀案例推荐汇总表
4.申报材料电子版上传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2022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