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加入教育法治网!
当前所在:首页 > 权威声音 > 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宣传工作的通知

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宣传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3-26 09:03:03作者:佚名来源: 贵州省教育厅

  各市(州)教育局、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厅属普通高中:

  近日,教育部办公厅分别印发《关于加强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宣讲工作的通知》(教体艺厅函〔2022〕6号)、《教育部办公厅第4个近视防控宣传教育月活动的通知》(教体艺厅函〔2022〕5号),公布了第二届全国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宣讲团(以下简称宣讲团)成员名单,对加强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宣讲以及开展好第4个近视防控宣传教育月活动提出明确要求。结合我省工作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全省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真开展专家宣讲工作

  教育部公布的第二届全国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宣讲团(以下简称宣讲团)成员中,我省专家共有9人,各地各校要充分利用好专家资源,主动对接、统筹谋划,全面开展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宣讲工作。

  (一)宣讲团成员名单(贵州省)

  1.专家宣讲团

  朱建华  贵阳市妇幼保健院

  邹  嘉  毕节市第一人民医院

  徐  浩  黔西南州人民医院

  2.教育部门负责人宣讲团

  刘春春  黔东南州锦屏县教育和科技局

  李薇薇  贵阳市南明区教育局

  谢璐薇  六盘水市教育局

  2.校长和园长宣讲团

  吕  俊  遵义市习水县第七中学

  陆光雪  黔南州都匀市实验小学

  4.家长宣讲团

  李兴云  黔西南州册亨县实验小学

  (二)宣讲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宣讲指导结合。各级教育部门要加强对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宣讲工作的组织领导,积极邀请宣讲团成员赴本地开展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宣讲活动。宣讲团成员要将开展宣讲与调研指导有机结合,在赴各地各校开展宣讲的同时,主动了解当地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推进情况及我省全国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改革试验区(黔东南州、毕节市)和试点县(凯里市、金沙县、黔西县)工作推进情况,及时将宣讲和调研指导过程中的发现的特色亮点做法、存在问题、工作建议等进行梳理,同步反馈给省教育厅及当地教育部门。

  2.用好资源,扩大宣讲范围。各级教育部门要充分利用好宣讲团资源,全面加强同国家、省级宣讲团成员的沟通与联系,以组织专家宣讲为契机,有效提升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宣传工作的水平和成效。同时,可结合本地实际,组建市级宣讲团,形成上下联动、交叉融合的工作格局,推进近视防控宣讲辐射更多学校、普及更多儿童青少年。

  3.健全制度,提升宣讲质量。实施宣讲团集体备课制度和全体成员研讨制度,结合我省实际,定期更新近视防控宣讲内容、研究宣讲新模式,有效提升宣讲质量。通过组织集中研讨和专题培训,提高宣讲针对性和精准性。通过政府部门协同,媒体参与,宣讲团进校园、眼健康课堂、妈妈课堂、家长会等形式,营造全民防控的浓厚氛围。

  4.创新载体,丰富宣讲形式。宣讲团成员应积极参与制作各类宣讲素材、出版科普读物和教材专著等,通过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宣讲方式,开展主题鲜明、内容丰富、形式多样、互动感强的宣讲活动。在“全国爱眼日”“近视防控宣传教育月”“世界爱眼日”等重要时间节点,推动宣讲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活动,大力宣传推广预防儿童青少年近视的科普知识。

  5.明确职责,确保宣讲实效。宣讲团成员应主动加强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政策、策略、知识、技能学习,提升宣讲工作水平,学期内平均每月进校园宣讲1次、全年累计宣讲不少于8次。应根据不同宣讲对象及受众反馈意见建议,及时调整宣讲内容,改进宣讲方式,不断提高学生视力健康知识知晓率、学生用眼行为改进率、控制近视发生率,确保宣讲效果。严禁利用宣讲团成员身份谋取不当利益。宣讲团成员每年年底前须将年度宣讲工作总结报省教育厅。

  二、全面开展第4个近视防控宣传教育月活动

  (一)活动主题

  科学防控近视,共筑光明未来。

  (二)开展时间

  2022年3月。

  (三)宣传内容

  1.提高爱眼护眼意识。各地各校要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印发的《学前、小学、中学等不同学段近视防控指引》要求,坚持不懈推广精准、科学、有效的近视防控方法。要积极发挥学校健康教育主阵地作用,将近视防控知识融入课堂教学、校园文化和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通过健康教育课程、专家讲座、主题班会、班团队日、校园广播、宣传栏等渠道和形式,深入开展科学用眼护眼健康宣教,引导儿童青少年切实增强爱眼护眼意识,提升视力健康知识知晓率和用眼行为改进率

  2.增加户外体育锻炼。各地各校要强化体育课和课外锻炼,保障学生每天校内、校外各1个小时体育活动时间,多途径开展中小学生健康科普工作,丰富户外运动内容和质量,吸引更多儿童青少年主动到户外参加体育活动。学校和家长要鼓励和支持孩子参加各种形式的体育活动,使其掌握1一2项体育运动技能,引导孩子养成终身锻炼习惯。同时,要引导已经近视的孩子进一步增加户外活动时间,延缓近视发展。

  3.纠正不良用眼行为。学校和家长要引导孩子不在走路时、吃饭时、卧床时、晃动的车厢内、光线暗弱或阳光直射等情况下看书或使用电子产品;督促指导学生纠正不良读写姿势,配备高度适合的课桌椅,保持“一尺、一拳、一寸”,即眼晴与书本距离应约为一尺、胸前与桌距离应约为一拳、握笔的手指与笔尖距离应约为一寸,读写连续用眼时间不宜超过40分钟。

  4.科学使用电子产品。指导学生科学规范使用电子产品,宣传中小学生过度使用手机的危害性和加强管理的必要性,统筹常态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教育教学改革,科学合理分配使用电子产品开展教学时长,引导学生在信息化环境下养成良好的学习和用眼卫生习惯。家长在陪伴孩子时以身作则,主动减少使用手机、平板电脑、电视等电子产品,共同控制“视屏时间”,远离“电子保姆”

  5.强化家校协同合作。各地各校要通过《致家长的一封信》、家长会、家长微信群、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形式,向学生家长宣传科学的近视防控知识和近视危害性,重视孩子早期视力保护与健康,及时陪护视力异常的孩子到正规医疗机构检查和矫正,引导家长营造爱眼护眼的健康家庭氛围,切实提升家长对近视防控工作的认识水平和重视程度,提升家庭教育在近视防控工作中的重要性。建立学生、家长健康教育宣传队伍,广泛开展科学用眼护眼健康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学生和家长的眼保健意识。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统筹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下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聚焦重点难点,结合本地实际,采取有效措施,利用春季学期开学有针对性地部署开展近视防控宣传教育月活动。

  2.丰富形式载体。各地各校要紧扣第4个近视防控宣传教育月活动主题,因地制宜,拓宽宣传教育渠道,创新宣传教育载体,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传统媒体和“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

  3.突出公益属性。要鼓励多方力量参与开展近视防控宣传教育月活动,坚持活动的公益性,进一步规范校园视力检测与近视防控相关服务,严禁无资质机构入校开展视力检测,严厉打击虚假违法营销宣传行为,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借此名义发布或者变相发布商业广告。

  4.注重工作实效。各级教育部门要加强与卫生健康、市场监管、体育等部门沟通合作,充分利用好协同机制,提高履责效能,将推进近视防控宣传教育与加强新时代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工作相结合,合力加强近视防控宣传教育工作。

  各地各校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按要求积极开展第4个近视防控宣传教育月活动,认真总结特色做法和有益经验,各市(州)教育局负责收集汇总本辖区开展近视防控宣传教育活动情况,并拟写活动总结(PDF盖章版和word版),以市(州)为单位报省教育厅体卫艺处;省属中职学校、厅属高中活动总结(PDF盖章版和word版)直接报省教育厅体卫艺处。活动总结报送时间为2022年4月10日前。

  联系人及电话:梁晶,0851-84713035

  电子邮箱:412709829@qq.com

  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宣讲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学前、小学、中学等不同学段近视防控指引.docx

  

  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2年3月4日

  


原文链接:http://jyt.guizhou.gov.cn/xwzx/tzgg/202203/t20220322_73070333.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教育法治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金政国信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教育法治网 jyfz.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