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加入教育法治网!
当前所在:首页 > 权威声音 > 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首届山西省“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推选展示活动的通知

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首届山西省“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推选展示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4-04 01:17:45作者:佚名来源: 山西省教育厅

  

  

  晋教政函〔2022〕9号

  各高等学校: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力培养选树新时代高校辅导员先进榜样,引导广大辅导员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决定组织开展首届山西省“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推选展示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选时间

  即日起至2022年4月20日。

  二、荣誉设置

  坚持培优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推荐展示首届山西省“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10人、山西省“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提名”10人。省教育厅将从获得省级“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中遴选优秀代表推荐参加“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推选展示活动。

  三、推荐范围

  在岗的高校专职辅导员,长期在一线直接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四、推选条件

  1.政治信念坚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学习贯彻党的创新理论中发挥先锋表率作用,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模范担当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初心使命。

  2.师德师风优良,能够坚持“四个相统一”,做“四有”好老师,当好学生“四个引路人”,履行好伟大工程的施工员、伟大事业的质检员、伟大斗争的战斗员、伟大梦想的服务员职责,做学生为学、为事、为人的示范。

  3.素质能力过硬,情怀深、思维新、视野广,在专业化职业化成长发展方面取得突出成果,开展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有特色、有亮点、有创新,得到学生广泛认可。

  4.育人实效突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能够切实加强对学生的政治领导、思想引导、情感疏导、学习辅导、行为教导、就业指导,教育引导学生成为能够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5.敢于担当作为,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四史”宣传教育、党史学习教育、服务乡村振兴、助力毕业生就业创业等重大工作推进中,在“青春告白祖国”“网上重走长征路”等重大活动组织中,在学生心理危机干预等重大事件处置中,主动作为、甘于奉献,发挥重要作用,作出突出贡献。

  6.参与推选时须连续从事辅导员工作满3年,事迹主要集中在近三年(2019年起),2020年以来应有突出表现。

  五、工作程序

  1.报名推荐。各高校按照自愿原则进行推荐,每校可推荐1名,推荐人选信息及事迹应在本校进行公示。

  2.组织评选。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推选工作。对推荐人进行全方位考察,确保申报人事迹真实可靠。

  3.结果公示。确定最终人选予以公示。

  4.宣传发布。适时在省教育厅官方网站展示优秀辅导员事迹。

  六、工作要求

  1.各高校要按照“谁推荐、谁负责”的原则,严格程序、严守标准,切实履行好审核职责,确保申报人和申报内容真实可靠。推荐工作要严格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管理责任,严格按照属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最新要求,落实防控措施,统筹排查风险隐患,确保安全。

  2.推荐人选须提交个人事迹材料。个人事迹应包括个人简历、工作思路、育人实效、经验总结等方面内容,标题要凝练概括推荐人选事迹。需提供电子版的证件照(1寸2.5*3.5cm,413*295像素)和生活照各1张(像素不小于1024*768),格式为JPG。须提供所带全部学生联系方式。相关材料请提供word文档电子版,格式为DOC或者DOCX,不要在文档中插入图片。无需报送光盘、视频等其他材料。

  3.有意申报高校请于2022年4月20日前将经学校审核的纸质材料和报名表加盖学校公章后邮寄或送至省教育厅思政处,同时将word版电子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szc@sxedc.com(邮件主题写明“学校名称+辅导员年度人物”)。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方惠斌      联系电话:0351-3183924

  电子邮箱:szc@sxedc.com

  邮寄地址:太原市万柏林区滨河西路南段129号办公区B座山西省教育厅思政处

  邮编:030024

  

  附件:

  

  1.首届山西省“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推选展示活动报名表

  2.首届山西省“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推选展示活动汇总表

  

  

  山西省教育厅

  2022年3月25日


原文链接:http://jyt.shanxi.gov.cn/xwzx/ggtz/202203/t20220330_5649937.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教育法治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金政国信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教育法治网 jyfz.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