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加入教育法治网!
当前所在:首页 > 权威声音 >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关于开展第五届“闪亮的日子——青春该有的模样”大学生就业创业人物事迹征集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关于开展第五届“闪亮的日子——青春该有的模样”大学生就业创业人物事迹征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4-04 03:10:23作者:佚名来源: 河南省教育厅

  各普通高等学校:

  现将《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关于开展第五届“闪亮的日子——青春该有的模样”大学生就业创业人物事迹征集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相关工作。有关通知如下:

  一、推选程序

  1.高校推选。请各高校按照文件要求,将填写好的表格及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相关文稿、照片及推荐名单汇总表发送至hn2311@163.com邮箱,主题请标注:“学校名称+就业创业人物事迹+(创业、基层或征兵)”字样,同时请在邮件中附上学校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各高校务必于4月13日前报送,逾期未报,视为放弃。

  2.初步筛选。根据高校推荐材料,省教育厅在基层就业大学生、大学生创业人物、军营大学生战士三个项目分别筛选确定候选人。

  3.评审推荐。结合初选意见,组织专家评审,对三个项目分别择优推选出5名大学生典型事迹,向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推荐。

  二、报送格式

  每篇事迹字数限定在1500—3000字(需要在表格外附WORD文档),事迹文稿要有故事性,突出人物表现。每篇事迹需附1-2张人物照片(JPG文件,文件大小不低于3M,符合清晰印刷标准);个人事迹视频资料时间6-8分钟,采用h264编码或兼容编码,mp4或avi格式,分辨率为1920×1080。

  三、工作要求

  1.择优推荐。请各高校高度重视,把握好推选范围,明确专人负责,按照“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组织实施,切实将认可度高、影响力大、事迹先进的优秀就业创业大学生推选出来,真正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

  2.严控人数。每所高校基层就业大学生、大学生创业人物、军营大学生战士三个项目各报1名典型事迹人物。对往届已获得典型事迹人物,不再重复推荐。

  3.注重宣传。各高校要树立导向意识,弘扬正能量,营造向先进典型学习氛围,利用好新媒体平台对先进人物事迹做好宣传工作。届时,省教育厅将对入选的典型人物事迹在河南省毕业生就业信息网、河南省大中专学生就业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及抖音号等宣传平台进行发布报道。

  联 系 人:钱鹏俊 0371-65798638

  邹进涛 0371-65795009 13603984763

  报送邮箱:hn2311@163.com

  

  附件:1.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关于开展第五届“闪亮的日子——青春该有的模样”大学生就业创业人物事迹征集的通知》

  2.“闪亮的日子——青春该有的模样”推荐汇总表

  2022年3月28日

  


原文链接:http://jyt.henan.gov.cn/2022/03-30/2422799.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教育法治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金政国信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教育法治网 jyfz.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