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双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当前国内疫情发展快,散发面广,为严防疫情通过校外培训渠道传播,现就进一步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深刻认识疫情防控严峻形势,将校外培训机构全面纳入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工作体系。当前全球疫情处在第四个流行高峰,远高于全球前三波疫情高峰流行的水平,我区边境线长,边境口岸多,“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压力巨大。各地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增强疫情防控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担负起疫情防控责任,将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纳入当地疫情防控统一部署,按照中小学校疫情防控要求,对标学校常态化疫情防控标准,落实线下培训机构培训活动管控要求,指导督促培训机构严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加强人员健康管理、场地清洁消毒等工作,坚决将疫情防控措施落到实处。
二、加强监督检查,确保防控要求落实到位。各地要结合当
地疫情防控和《广西校外培训行为“十严禁”》要求,迅速全面开展一次全覆盖巡查检查,指导培训机构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做好师生健康监测,严把人员出入关。对不落实防疫要求,存在疫情传播风险的培训机构,要责令停止培训活动。严厉打击以“家政服务”、“住家教师”、“众筹私教”等名义开展的隐蔽性校外培训行为,严防其衍生的疫情传播风险。
三、加强师生管理,严禁违规开展培训活动。各地要加强师生管理,严禁教师到校外培训机构或召集学生参与校外培训活动,严肃处理中小学在职教师到培训机构兼职行为,直至吊销教师资格证。通过专题班会、家长会等形式,加强对家长及学生的宣传教育,引导学生及家长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尽量减少校外培训活动,坚决抵制隐形变异的违规培训活动。
自治区“双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2年3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