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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双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外培训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发布时间:2022-04-04 01:45:22作者:佚名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各市“双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当前国内疫情发展快,散发面广,为严防疫情通过校外培训渠道传播,现就进一步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深刻认识疫情防控严峻形势,将校外培训机构全面纳入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工作体系。当前全球疫情处在第四个流行高峰,远高于全球前三波疫情高峰流行的水平,我区边境线长,边境口岸多,“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压力巨大。各地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增强疫情防控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担负起疫情防控责任,将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纳入当地疫情防控统一部署,按照中小学校疫情防控要求,对标学校常态化疫情防控标准,落实线下培训机构培训活动管控要求,指导督促培训机构严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加强人员健康管理、场地清洁消毒等工作,坚决将疫情防控措施落到实处。

  二、加强监督检查,确保防控要求落实到位。各地要结合当

  地疫情防控和《广西校外培训行为“十严禁”》要求,迅速全面开展一次全覆盖巡查检查,指导培训机构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做好师生健康监测,严把人员出入关。对不落实防疫要求,存在疫情传播风险的培训机构,要责令停止培训活动。严厉打击以“家政服务”、“住家教师”、“众筹私教”等名义开展的隐蔽性校外培训行为,严防其衍生的疫情传播风险。

  三、加强师生管理,严禁违规开展培训活动。各地要加强师生管理,严禁教师到校外培训机构或召集学生参与校外培训活动,严肃处理中小学在职教师到培训机构兼职行为,直至吊销教师资格证。通过专题班会、家长会等形式,加强对家长及学生的宣传教育,引导学生及家长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尽量减少校外培训活动,坚决抵制隐形变异的违规培训活动。

                                              自治区“双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2年3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原文链接:http://jyt.gxzf.gov.cn/zfxxgk/fdzdgknr/tzgg_58179/t1166699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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