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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出台“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激励政策

发布时间:2022-04-09 06:26:02作者:佚名来源: 福建省教育厅

  日前,省教育厅出台《福建省进一步促进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激励措施》。激励措施主要从学校、指导教师、参赛学生等三个层面提出11条具体措施。

  激励学校的措施

  将国赛和省赛的获奖情况列入福建省高校“双一流”和一流应用型高校建设、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创新创业创造教育示范院校、产创融合教育实践示范基地评估指标体系;列入福建省高水平职业院校和专业建设计划考核评估指标,作为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中央专项资金分配因素,并在职业教育相关改革试点项目遴选中予以倾斜;列入福建省普通高中达标学校评估指标。

  激励指导教师的措施

  一是明确在符合基本申报条件的情况下,国赛金奖项目指导教师(教师排位第一)作为主持人或第一完成人,以该项目相关成果申报项目,可在自获奖通知发布之日起两年内享受不占名额申报、立项或认定省级教改、科研、课程相关项目各1次的激励政策;

  二是明确在符合基本申报条件的情况下,国赛金奖项目指导教师(排位第二)、国赛银奖项目指导教师(排位第一)作为主持人或第一完成人,以该项目相关成果申报项目,可在自获奖通知发布之日起两年内享受不占名额申报省级教改、科研、课程相关项目各1次的激励政策。

  三是在符合基本申报条件的情况下,国赛金、银奖项目指导教师(金奖排位前二,银奖排位第一),可优先申报闽江学者。

  四是支持学校对国赛、省赛获奖项目指导教师在工作量认定、年度考核、职称评审、评优评先等方面给予倾斜。

  五是对具备研究生导师资格的国赛金奖、银奖项目指导教师,鼓励学校在安排下一年度研究生招生指标时予以倾斜。

  六是萌芽赛道按照“国赛创新潜力奖等同于国赛金奖,省级创新潜力奖等同于省级金奖,省级创新鼓励奖等同于省级银奖,省级创新入围奖等同于省级铜奖”的原则进行激励。萌芽赛道省级创新潜力奖及以上等级获奖项目,指导老师(教师排位前三)认定为承担一节省级公开课;省级创新鼓励奖及创新入围奖项目,其指导老师(教师排位前三)认定为承担一节市级公开课。

  激励参赛学生的措施

  一是鼓励具备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的本科高校,将学生国赛、省赛获奖情况纳入学校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

  二是在符合基本条件的情况下,获国赛金奖的硕、博士生项目组成员(硕士生排名团队成员前二、博士生排名团队成员第一),根据获奖项目相关内容撰写的毕业论文,可不占名额推荐申报省级优秀论文。

  三是在高职(专科)学习阶段的国赛、省赛获奖学生,参加专升本考试时,根据当年我省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文件规定,符合“获奖考生”类别条件的,可申请享受当年相应录取政策。

  四是普通高中学生获萌芽赛道省级及以上奖项者,优先推荐参加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明天小小科学家等评选活动。


原文链接:http://jyt.fujian.gov.cn/jyyw/jyt/202204/t20220407_587841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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