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教监管函〔2022〕10号
各市教育局:
为全面落实中央关于“双减”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持续巩固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治理成果,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治理“回头看”工作的通知》(教监管司函〔2022〕10号)要求,省教育厅制定了《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治理“回头看”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市要于2022年6月15日前完成“回头看”所有任务,并于6月20日前将本市“回头看”工作总结报告及《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治理“回头看”排查表》纸质版报送至省教育厅。
请各市从即日起在每月15日和30日前,通过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报送“回头看”阶段性进展情况。
联系人:赵旭林 联系电话:0351-3046500
附件:
山西省教育厅
2022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