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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4-16 11:01:38作者:佚名来源: 福建省教育厅

  各市、县(区)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省属幼儿园:

  为推进幼小科学衔接,引导广大教师和家长树立科学理念,促进儿童身心健康发展,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2年全国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教基厅函〔2022〕5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省开展第十一个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幼小衔接,我们在行动。

  二、活动时间

  2022年5月20日至6月20日。

  三、宣传重点

  (一)宣传解读相关政策。广泛宣传解读《教育部关于大力推进幼儿园与小学科学衔接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和随附的《幼儿园入学准备教育指导要点》《小学入学适应教育指导要点》,以及《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推进幼儿园与小学科学衔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推动广大幼儿园和小学深入理解和落实国家及省里相关政策要求。

  (二)推动工作学习交流。采取研讨会、推进会等多种方式交流进展、研讨问题,进一步深入落实国家和省里政策的思路和举措。

  (三)推进一线实践探索。多种途径展示、分享当地深化义务教育课程教学改革和幼儿园教育改革的具体做法,科学开展小学入学适应教育和幼儿园入学准备教育的有益经验,深入推进基层幼小衔接方面的实践探索。

  四、有关要求

  (一)精心组织部署。各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将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纳入年度工作重要内容,作为本地深化基础教育改革、推进幼小衔接工作的重要举措。要结合本地实际,围绕宣传月主题,精心制定宣传月活动的具体实施方案,全面部署并认真组织实施。

  (二)坚持正确导向。各地要注重宣传的科学导向,充分发挥教研和专家的力量,对宣传内容要精心策划,严格把关,确保各项宣传内容符合幼儿身心发展规律,防止以幼小衔接名义出现新的“小学化”行为。要关注家长和社会的疑虑和焦点,提升宣传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借宣传月名义“搭车”开展商业性活动,确保宣传活动的科学性和公益性。

  (三)总结案例经验。各地要组织专业力量梳理总结基层落

  实《指导意见》的真实案例经验,特别是小学和幼儿园做好幼儿身心、生活、社会和学习适应和准备的具体做法。幼儿园要突出将入学准备教育自然融入幼儿每日生活和游戏,采取循序渐进做好身心各方面准备的做法;小学要突出“为儿童准备好学校”的理念,关注新入学儿童的发展状况和个体差异,调整一年级课程教学方式,采取游戏化、生活化等方式实施入学适应教育的做法。同时,要关注家园校沟通协作,总结开展家长工作的有效策略及成效。

  (四)征集视频案例。各地以设区市(含平潭)为单位报送1-2个能展示幼儿园和小学开展幼小衔接工作的真实视频案例(省级幼小衔接实验区优先推荐),题目自拟,可附文字说明。视频内容要确保导向科学,尊重儿童发展的连续性,集中展现小学和幼儿园开展入学适应和准备教育的具体思路和实际做法,能供其他学校和幼儿园学习借鉴,不做学校和幼儿园特色介绍,不做空洞的理念解读宣传。每则案例可包含多条视频,每条视频时长不超过10分钟,格式为mp4,尺寸为16:9,分辨率不低于720p,画面稳定,声音清晰,逻辑连贯,内容清楚。请于2022年4月26日前将征集的视频案例择优报送我厅基础教育处,并填写《2022年全国学前教育宣传月视频案例征集报送目录》(见附件,加盖公章),我厅将择优推荐教育部宣传。

  (五)创新宣传方式。各地要统筹教育行政部门、教科研部门、高校等多方面力量,广泛利用以往宣传月主题宣传片、微信平台等资源,运用多种媒体,搭建宣传平台,组织专家、园长、校长和有经验的教师开设公益讲座、专家访谈、现场咨询等主题宣传活动。充分发挥幼儿园和小学宣传主阵地作用,通过开放日、家长讲座等多种活动,营造全社会理解支持的幼小衔接工作氛围,确保宣传深入持久高效。

  各地要及时把本地宣传月活动开展情况及特色活动的文字材料、图片和视频等报送我厅基础教育处,我厅将在官网及微信等平台展示宣传。联系人及电话:游恬,0591-87091353;电子邮箱:jytjjc@fjsjyt.cn。

  附件:2022年全国学前教育宣传月视频案例征集报送目录

  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2年4月7日

  附件

  2022年全国学前教育宣传月视频案例征集报送目录

   市教育局(公章)

  序号

  案例名称

  案例来源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案例内容简介

   联系人及电话:


原文链接:http://jyt.fujian.gov.cn/xxgk/zywj/202204/t20220408_587946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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