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深入推进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和高考综合改革,充分利用高等学校实验教学中心、实训基地场所及设施设备,丰富普通高中学生发展实践场所,持续提升普通高中学科建设水平,提高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加强学生学科素养培养,经研究,决定面向全省高等学校遴选首批河南省普通高中学生发展实践基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普通本科高等学校、高等职业院校。
二、申报范围
全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高等职业院校内,适合高中生开展实践活动的省级及以上的实验教学中心、虚拟仿真中心、实训基地或实训中心,主要包括文科综合类(如经济管理类、法学类、传媒类等)、理科综合类(如物理类、化学化工类、生物类等)、医药学类、艺术类、土建类、交通运输类、劳动类等类别。
三、申报条件
各高等学校申报的省级普通高中学生发展实践基地,坚持公益性、体验性、安全性、示范性原则,注重高中生学科素养培养,具备承接高中生实践活动能力,开辟有面向高中生的实践专区,已开发符合高中生发展实践的课程和活动内容,有专门机构、专门人员负责高中生发展实践教育工作,按照适当比例配有指导高中生发展实践的专业教师或技师,安全、管理等制度健全规范。详细申报条件及需提供的佐证材料见附件1。
四、申报要求和程序
1.每所高校可择优推荐1-2个类别的基地项目,获得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不受指标限制。
2.省属高等学校根据基本申报条件进行自评,并将申报报告(4000字以内)、《申报表》(见附件2)直接报送省教育厅。
3.省辖市高校根据基本申报条件进行自评,并提交申报报告(4000字以内)、《申报表》(见附件2),并由省辖市教育局组织有关专家现场评估,经评估符合申报条件的,由所在市教育局签具推荐意见,汇总上报至省教育厅。
请各地、各高等学校高度重视普通高中学生发展实践基地申报工作,并将申报材料(一式两份)于5月17日前报送至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luozc@jyt.henan.gov.cn,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及电话:赵琼 罗子超 0371-69691899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正光路11号河南省教育厅D820
2022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