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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和地方合作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4-16 14:11:03作者:佚名来源: 贵州省教育厅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关于做好2022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和地方合作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留金项〔2022〕4号)文件精神,2022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选派选工作即将开始,请你单位认真做好项目宣传、组织申报、选拔推荐及管理服务等相关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项目选派工作应从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围绕国家重大战略部署和"十四五”规划,深入  实施区域重大战略和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推动西部大开发形成  新格局,立足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人才支撑,结合《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加快和扩大新时代教育对外开放的意见》要求,充分认识项目的重要意义,做好顶层设计,落实好留学人员的选拔、派出、管理和回国发挥作用等各项工作,推动国家公派留学在新时代教育对外开放中发挥更大作用。

  二、组织实施

  选拔对象应符合国家留学网2022年西部地方项目专栏“选派办法”的要求以及我省规定的其他条件。选拔体系分为三级,即推选单位负责推荐并组织符合条件的人选申报;我厅负责受理申请,组织初审及确定推荐名单;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组织专家评审并确定录取名单。具体要求请参见国家留学网2022年西部地方项目专栏内容。

  推选单位要着重对申请人的资格、综合素质、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学习计划可行性、品德修养及身体、心理健康情况等方面进行严格审核(评审),对申请人的政治思想、师德师风/品行学风等严格把关,对其出国留学提出明确目标考核要求后,出具针对性的单位推荐意见,意见表中对上述表现做出评价。请你单位切实对申请人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于不符合要求且未及时提交相关材料的申请人员,我厅将作不通过处理。

  推选单位对本单位留学人员承担管理主体责任。应统筹考虑“选拔、派出、管理、回国、发挥作用”各环节,制定本单位有关管理办法,对留学人员加强目标和过程管理,跟踪评估留学人员学习研究情况,具体工作应有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确保西部地方项目实施效益。请将管理办法纸质盖章扫描版及Word版于5月15日前发送至厅国际处邮箱:gzjytgjc@126.com。

  三、时间安排

  根据《2022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整体安排,西部地方项目安排如下:

  (一)5月1日-15日:申请人网上报名(含已获批的地方创新子项目人员),请注意获批的地方创新子项目人员推荐名单须按要求提供(详见附件1);

  (二)5月16日前:各推选单位将单位推荐公函、推荐人选名单、推荐人个人申请材料提交我厅委托的受理单位(贵州医科大学);

  (三)5月18日前:受理、审核申请材料,并通过留金委信息平台提交被符合项目申请条件推荐人选电子材料;

  (四)8月:公布录取结果。

  四、选派要求

  所在单位或个人合作渠道申请人须取得外方正式邀请信方可申报。请申请人员按照国家留学网2022年西部地方项目专栏“应提交材料”提供申请材料,派出单位请核准申请人邀请信是否符合要求。

  (一)关于语言合格条件认定

  为配合“因疫情原因放弃资格不受再次申报限制”的政策要求,对2022年西部地方项目申请人员将适当;放宽外语合格条件认定标准(附件2)。国家留学网2022年西部地方项目专栏中也将公布相关内容。

  (二)关于有关国别申请、派出注意事项

  请务必提醒申请人,注意查阅国家留学网公布的“关于有关国别申请、派出注意事项(访问学者类)相关要求,以免影响申请或派出。其中,请特别注意:申请赴瑞典皇家理工学院及瑞典卡罗林斯卡医学院的申请人,两所学校只接受申请其与国家留学基金委合作奖学金人员赴该校学习、进修。上述两校不接受通过“所在单位或个人合作渠道”申请赴瑞典学习人员的申请。

  五、建档立卡工作

  为切实推动留学人员回国发挥作用,增强项目留学效益,请各推选单位为2022年每位新派出留学人员建立留学档案卡(电子版见附件6),对留学人员全过程跟踪管理和测评,做到“派出之前有要求,在外管理有办法,回国之后有考核”,并及时更新留学档案卡内容。

  (一)派出之前有要求,即推选单位或具体派出部门相关领导在留学人员出国前与其谈话,对其在教学、科研和国际合作等方面提出明确任务,进行安全、思想、身心健康、保密、业务等方面行前教育,并确定留学期间的具体联系人等;

  (二)在外管理有办法,即对留学人员定期提交的留学报告做出优、良等评价,与留学人员保持联系和沟通,掌握留学人员学术研究、思想和精神等状况,使留学人员安全留学、成功留学;

  (三)回国之后有考核,即通过“三个一”的报告(向推选单位或院系、部门领导做一次汇报,为同事做一场交流分享报告,为学生做一场讲座或报告)等措施,推动留学人员发挥作用,并将留学人员回国在教学、科研、国际合作等方面完成留学任务情况,三年内发挥作用情况,包括所取得重要成果、奖励、职务晋级等跟踪评估。

  我厅委托贵州省教育国际交流协会具体负责建档立卡有关工作,请各有关推荐单位于2022年6月底和12月底前,分别将2022年上半年和下半年本单位建档立卡情况,连同每位留学人员留学档案卡电子版,汇总并发送至教育国际交流协会(邮箱:1228258476@qq.com),特别是对留学人员取得的重要成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建议给予及时反馈,以利对项目成果积极宣传、发挥示范效应,对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共同推动提升留学效益。我厅将定期汇总和抽查推选单位填写留学档案卡情况。

  六、其他重点工作

  (一)关于地方创新子项目申报工作

  2022年新项目申报从即日起开始,请于6月20日前按要求将项目申请书等纸质材料报送至厅国际处,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厅国际处邮箱:gzjytgjc@126.com。项目申报工作须突出“省级统筹”,着眼于结合地方“双一流”建设或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充分发挥地方自主权统筹设计项目。为帮助各省区更好地完成项目申报, 国家留学基金委就申报书及合作协议要求进行了细化,供参考。(详见附件3)

  (二)关于获批地方创新子项目执行事宜

  根据《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地方创新子项目实施办法》中“连续两年未派出留学人员的,将终止项目执行”的规定,请相关高校在人员申报前认真自查,做好组织工作,确保项目有序执行,符合条件的项目可执行至2023年。

  请相关高校于年底11月15日前提交年度总结,国家留学基金委将在2023年对项目进行终期总结。届时,通过评审的项目,如需要可继续执行。

  七、其他事项

  (一)积极督促已录取人员按期派出

  请各派员单位详细统计已录取尚未派出人员情况,及时、动态掌握,按照"应派尽派"原则,结合实际督促上述人员按期派出。凡未按期派出者,其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

  (二)做好全面实施"项目制”准备工作

  为促进西部地方项目内涵式发展,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更好地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自2023年起将加大"项目制"实施力度,减少所在单位和个人合作渠道选派名额。请各位提前筹划,做好宣传和组织工作,积极联合省内相关院校,突出"省级统筹”,着眼于结合地方"双一流"建设或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充分发挥地方自主权统筹设计项目。

  (三)请各有关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做好此次所在单位或个人合作渠道留学人员选派选宣传工作,并及时组织符合项目申报条件人员按时申报。申报人员请于2022年5月1日-15日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于5月16日前将单位推荐公函、推荐人选所需申报纸质材料(一式三份)送交至我厅委托受理单位贵州医科大学,逾期将不予办理。

  联系人:黄柏林、刘璐,电话:0851-88416084,地址:贵州医科大学国际交流合作处(贵州医科大学花溪大学城校区知雨楼8-9、8-12)。

  

  附件1:获批地方创新子项目推荐人员名单.xlsx

  

  附件2:2022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外语合格条件.pdf

  

  附件3-1:2022年西部项目、地方合作项目地方创新子项目实施办法.pdf

  

  附件3-2:项目申请书填写注意事项.pdf

  

  附件4:项目申请书.doc

  

  附件5:信息采集表.xlsx

  

  附件6:国家公派处过留学档案卡(2018试用版) .docx

  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2年4月12日

  (联系人:谢文雯、李季;联系电话:0851-85283389)


原文链接:http://jyt.guizhou.gov.cn/xwzx/tzgg/202204/t20220414_7345893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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