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教办监管函〔2022〕1号
各设区市、县(市、区)教育局:
为进一步巩固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治理成果,教育部决定对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已经压减和转为非营利性的所有线上、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进行一次“回头看”,从机构运营、收费管理、培训内容、从业人员资质等各方面进行全面排查,系统查找问题并坚决进行整改。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治理“回头看”工作的通知》(教监管厅函〔2022〕7号,以下简称《通知》,见附件)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方案。各地要充分认识校外培训治理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把本次“回头看”工作作为一次自我体检、自我预防、自我整改的契机,以良好的状态和务实的作风开展工作,切实巩固校外培训治理成果。要结合本地疫情防控、机构现状等实际,细化“回头看”排查计划与方案,有序组织实施自查和抽查工作,各县(市、区)于5月31日前完成自查工作,各设区市于6月15日前完成复查工作,省级层面将不定期组织抽查工作,确保2022年6月底前完成全省“回头看”所有任务。
二、聚焦重点内容,认真排查整改。各设区市、县(市、区)要认真对照《通知》要求的“七看”内容,逐一核查检查,对县级自查、设区市复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纠正、认真处理,做到排查一起、整改一起,不留死角,务求实效。要按照《通知》要求,于每月15日和25日前,通过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报送“回头看”阶段性进展情况;各设区市于6月25日前将本地“回头看”正式报告及排查表盖章报送省教育厅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处。
三、创新工作方法,健全长效机制。各设区市、县(市、区)要进一步发挥各级“双减”工作联席会议机制、校外培训机构涉稳风险处置专班等作用,利用网格化管理、社会综合治理等手段开展“回头看”等校外培训治理工作,要形成多部门共同参与、齐抓共管的格局,推动日常监管、巡查暗访、违规查处等制度建设,确保“有人管、有人查、有人巡、管得住、管得好”。
联系人:谈成,电话025-83335095,邮箱:tanch@ec.js.edu.cn。
附件: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治理“回头看”工作的通知.pdf
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2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