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常态服务和应急机动两方面构建志愿服务力量
●推动实现楼栋长、单元长全覆盖
●孵化兴趣型、服务型、治理型社区社会组织,力争实现每个社区有5支以上“微组织”、每个小区(院落)有1支以上“微组织”
4月18日,记者从民政厅获悉,民政厅、省委组织部、省精神文明办、财政厅、住建厅、省卫生健康委、团省委等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引导支持志愿服务力量参与新冠疫情社区排查防控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引入更多志愿服务力量,满足基层排查防控需要。
我省将从常态服务和应急机动两方面构建志愿服务力量,满足各时期社区疫情排查防控需求,打造全天候志愿队伍。《通知》要求,建立社区召集机制,引导驻区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等人员主动到社区报到。报到人员以志愿者身份参与社区排查防控。强化社区常态志愿服务,在热心居民中培育志愿者,广泛开展空间管理、日常生活、平安建设等志愿服务。组建社区排查防控机动力量,在社区常态力量不足以应付突发性、规模性排查防控任务时,机动力量分级响应、迅速上阵,开展风险人员排查、核酸检测协助、居民生活保障等工作。
《通知》提出,推动实现楼栋长、单元长全覆盖。有物业服务的小区,由小区党组织、业主委员会或物业服务企业具体组织,通过居民自荐、联名举荐、党组织推荐等方式产生。没有物业公司的小区,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开发临时性公益性岗位等方式,发动居民骨干担任楼栋长、单元长。楼栋长、单元长要常态性开展走访入户和联络服务,了解居民需求,夯实社区排查防控最基础的网格。
《通知》指出,要引导枢纽型、平台型社会组织,培育志愿者队伍、链接社会资源、开展服务评估。引导专业服务类社会组织围绕社区居民需求,开展情绪疏导、精神抚慰、健康咨询等服务。引导慈善组织发动爱心捐赠,筹集防控物资,关爱困难群众和防疫人员。大力孵化兴趣型、服务型、治理型社区社会组织,力争实现每个社区有5支以上“微组织”、每个小区(院落)有1支以上“微组织”。要发挥社工服务体系作用,强化志愿服务管理,加强保障和激励。 (记者 李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