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教建〔2022〕4号
各区教委,燕山教委、经开区社会事业局,各高等学校,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印发〈北京市2022年防汛抗旱工作要点〉的通知》(京政汛发〔2022〕2号)、《北京市关于加强极端天气风险防范应对工作的若干措施》(京政办发〔2021〕19号)等文件的要求,做好本市教育系统2022年度防汛抗旱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落实防治责任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之年,做好防汛工作,意义重大。各单位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重要讲话和关于防汛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统筹防汛和疫情防控工作,坚守“不死人、少伤人、少损失、少影响”的工作目标,深刻汲取河南“7.20”特大洪涝灾害教训,强化问题导向,切实保障学校、广大师生安全和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市教委是北京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成员单位,负责监督、检查、指导、协调本市教育系统的防汛抗旱及灾害防治工作。本市教育系统防汛抗旱指挥部,由市教委主任担任总指挥、主管副主任担任副总指挥,成员单位由机关相关处室、各区教委、燕山教委、经开区社会事业局、各高等学校、各直属单位组成。
各单位要严格落实以党政一把手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制,成立专项工作指挥部或领导小组,完善应急预案、培训演练、重大事项报告、值班值守、监督检查等制度和防治措施,明确2022年度的工作任务,压实工作责任,把每一项工作,每一个工作环节都落实到具体承办部门、具体责任人,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二、强化统筹协调,建立联动机制
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属地党委、政府关于防汛抗旱及灾害防治的工作部署,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统筹指导和综合协调,按照责任分工,切实全面做好本单位、本部门的各项防汛工作。对具备条件的学校可以为属地提供临时避险场所。加强与应急管理、规自、住建等政府部门的沟通配合,在灾害应对、应急救援、灾后恢复重建等工作中协同一致,建立信息快速反馈与共享的联动工作机制,形成灾害防治的最大合力。
三、开展培训演练,提升应急能力
各单位要组织管理人员开展培训,使各层级管理人员都能够熟悉掌握指挥体系、预案内容和处置流程,提高指挥人员的决策指挥能力,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处置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利用宣传栏、校园广播、微信、致家长的一封信、主题班会等媒体工具,对师生开展宣传教育和培训演练活动,增强师生的安全意识与避险自救能力。
四、加大排查力度,消除安全隐患
各单位要在汛期来临前,提前储备排水泵、沙袋等常规防汛物资,组建应急抢险队伍,完成校舍和在施项目的安全隐患排查与防治工作,建立隐患台账,实行动态管理;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建筑设计标准和《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2008)的有关规定,对校舍进行排查,对不安全校舍、抗震不达标校舍,要及时建立台账,限期开展校舍鉴定、抗震加固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各单位要积极配合属地政府,做好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学校的搬迁与防治工作。
五、加强应急值守,及时报送信息
各单位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汛期值班“在岗、在职、在责”,遇有降雨预报时,要提前部署防范应对措施,加强各重点部位现场布控。遇有暴雨、洪水、山洪及地质灾害等预警发布时,要及时启动响应,落实各项应急响应措施;遇有突发事件,要按相关规定,及时上报信息,不得瞒报、虚报、漏报、误报。
请各单位于5月20日前将本单位的《2022年度防汛抗旱工作责任制》《2022年度安全隐患排查台账》的电子版报送给市教委基本建设处(电子邮箱:dhk@jw.beijing.gov.cn。)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2022年4月24日
(联系人:戴慧凯;电话:519948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