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教语函〔2022〕7号
各市教育局、语委,各高等学校:
现将《2022年山西省语言文字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做好今年的工作安排。
山西省教育厅
2022年4月25日
2022年山西省语言文字工作要点
2022年,山西省语言文字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和语言文化的重要论述,以迎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为主线,按照全国、全省语言文字会议部署以及国家语言文字事业“十四五”发展规划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语言文字事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提升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水平为根本任务,加强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构建大语言文字工作格局,弘扬传承中华优秀语言文化,提升语言文字工作治理能力,以实际行动和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贯彻落实全国及全省语言文字会议精神
1.宣传贯彻全国及全省语言文字会议精神。制定各部门分工方案,明确各自职责,确保会议精神落到实处。督促尚未召开语言文字会议的市尽快召开全市会议。出台市县语委语言文字工作年度报告制度。开展多形式、多层次的语言文字干部培训,强化战线思想认同。
2.强化语言文字顶层设计。研制我省落实国家语言文字事业“十四五”发展规划实施方案,明晰重点任务时间表、路线图。
3.加强体制机制建设。坚持党对语言文字工作的领导,推动市县落实“党委领导、政府主导、语委统筹、部门支持、社会参与”的管理体制,强化语言文字工作机构建设。
二、坚定不移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
4.推动“一地一策”有效实施。指导各市进一步完善、优化“一地一策”工作方案,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提升工程和推普助力乡村振兴计划实施方案》,实施推普攻坚行动、推普助力乡村振兴计划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高质量普及行动等“三大行动”,确保如期实现2025年普通话普及率达到85%的目标。
5.加强城市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指导吕梁市完成所辖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任务,实现全省城市语言文字规范化达标建设全覆盖。配合督导部门做好县域语言文字工作督导,推动县区语言文字工作提质增效。
6.夯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基础阵地。推进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达标建设,分级分类开展高校、中职学校、中小学、幼儿园等各级各类学校语言文字达标验收,不断提升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水平。全年完成3000所学校语言文字达标建设任务。落实“童语同音”计划,加强学前儿童普通话教育。加强高校语言文字工作,发挥其在人才培养、智力支持、活动支撑和合作交流等方面的示范引领作用。
7.强化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培训。以教师、青壮年劳动力、基层干部等为重点人群,结合教师培训、职业教育等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培训,提高其普通话水平。
8.加强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全面落实《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和《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管理办法》,修订《山西省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工作若干规定》。推动高校按需设立普通话水平测试站。统筹疫情防控和测试工作,指导各测试站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基础上,规范化、常态化开展普通话测试。强化测试监管,规范测试流程,做好质量监测。指导省语测中心开展省测员培训,加强测试员队伍建设。
9.开展“推普助力乡村振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动员高校师生,聚焦全省普通话基础薄弱的农村地区,开展语言文字实践活动,为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作贡献。
10.举办第25届推普周山西系列活动。围绕“喜迎二十大,推普这10年”,联合太原市举办第25届推普周开幕式山西启动仪式。指导各市各高校举办宣传活动,调动社会各界力量,深入农村及偏远地区,广泛开展“推普乡村行”等活动,提升广大群众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意识和水平。
三、传承弘扬中华优秀语言文化
11.实施中华经典诵读工程。指导各地、各高校利用重要节庆日广泛开展语言文化活动,营造传承中华经典、弘扬中华优秀语言文化的浓厚氛围。举办全省经典诵写讲骨干教师培训班,培养一批业务精、责任感强的师资力量。
12.组织大中小学校参加第四届中华经典诵写讲大赛。举办第四届中华经典诵写讲大赛“经典诵读大赛”“汉字书写大赛”“师生篆刻大赛”省级比赛,推荐优秀作品参加全国复赛。
13.开展“经典润乡土”活动。指导各地、各高校因地制宜开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中华经典文化“乡村行”活动,将优质师资、文化作品、经典学习资源等送到基层。依托田园风光、村落建筑、非物质文化遗产、红色旅游等特色资源,选树语言文字助力乡村产业发展的特色案例,打造特色活动品牌。
14.实施国家语言资源保护工程山西项目。推动《中国语言资源集·山西》正式出版。组织开展《第一次全国汉语方言普查成果汇编·山西》编写工作,推进语保工程二期山西项目。
四、增强全省语言文字服务能力
15.加强语言文字推广基地建设。出台省级语言文字推广基地建设管理办法,启动省级语言文字推广基地建设,遴选推荐第三批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鼓励支持各语言文字推广基地积极开展综合研究、传承推广、教育培训等活动。
16.加强语言文字队伍建设。开展语委干部培训,调整省语委专家咨询组,建立语言文字工作专家库,提高语言文字队伍专业化水平。
17.落实国家语言文字“十四五”科研规划,支持高校开展语言文字科研工作,承担国家语委试点任务,推动全省语言文字工作提质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