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委教育工委、沈抚示范区社会事业局,省内各高校: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中发〔2020〕7号)和教育部《大中小学劳动教育指导纲要(试行)》精神,在全省大中小学范围内开展第二批劳动教育精品课征集评选活动。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征集劳动教育精品课,引导全省大中小学校以劳动教育课程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为重点,高质量实施劳动教育教学工作,全面提升学生劳动素养。“十四五”时期,我省将组织培育1000门省级劳动教育精品课。
二、征集对象
大、中、小学校劳动课教师,教育系统所属劳动实践教育基地(中心)劳动课教师。
三、基本原则
1.坚持原创性。课程须由本学校自主开发,符合本校实际及学生劳动素养的发展需求。
2.注重科学性。课程有完整的教学设计和实施方案,课程目标设计科学,内容编排合理,实施规范有序,注重体系建构,课程评价有实效。
3.强调实践性。课程须有1年以上实践期,目前课程仍在开设,学生亲身实践该课程,具有较强的实践育人价值。
4.倡导综合性。课程应有真实而明确的劳动任务,采取项目式、主题式、探究式的学习方式,体现课程的树德、增智、强体、育美的综合育人价值。
四、推荐名额
第二批劳动教育精品课征集评选活动,将兼顾城市、乡镇等大中小学校及劳动实践基地。中小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由市教育局推荐申报,其中,沈阳、大连教育局推荐不超过25门,其他地市推荐不超过15门。各高等院校、省直属学校择优推荐不超过1门。
五、组织实施
(一)申报及推荐。请各地、各高校高度重视,根据报送要求,按照自主申报、实事求是、公平公正、择优选择的原则组织遴选工作。
(二)遴选与推广。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对征集课例进行遴选,确定优秀成果,并适时组织开展经验交流及推广。
(三)材料报送。以市、高校为单位,于2022年5月25日前统一将参评课例申报表、汇总表(附件1、3)及相关材料光盘(一式三份)报送至辽宁教育学院教研中心。(邮寄地址: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85-3号金鹏,13700025836)
联系人及电话:于玲、李丹024-86909824 18624081539
附件:1.辽宁省劳动教育精品课申报表
2.劳动教育精品课相关材料上报要求
3.辽宁省劳动教育精品课推荐汇总表
中共辽宁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