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加入教育法治网!
当前所在:首页 > 基础教育 > 池州市全面规范“进校园”活动

池州市全面规范“进校园”活动

发布时间:2022-04-30 07:48:06作者:佚名来源: 安徽省教育厅

  日前,池州市发文规范各类“进校园”活动。要求各类进校园活动实行审核认定制度,未经审核认定通过的活动,一律禁止进校园。对进校园活动的申报流程、内容、认定标准作出明确规定,要求每学期不超过4项。

  该市明确,中小学幼儿园“进校园”活动要符合学生身心特点,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公益免费,有利于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与教育教学内容无关、影响学生身心健康、存在商业广告和商业行为等干扰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活动,一律不得进入校园。坚持凡进必审、从严把关、精简整合的原则,对“进校园”活动的主题内容、实施范围、组织方式、开展时间、条件保障等进行审核,实行清单管理,从源头上控制“进校园”活动的数量、次数和时长。

  该市要求,各“进校园”活动主办单位于每年7月、12月底前申报下一学期拟开展的计划,面向全市的向市教体局申报,面向县区的向所在县区教体局申报。进校园活动申报内容应包括主办单位、联办单位、活动名称、开展对象、活动时间、内容方式、活动意义等。教育行政部门集中认定,统筹安排,能合并的一律合并,坚决杜绝同一事项多头管理,重复开展。通过审核认定的“进校园”活动清单于每学期开学向社会公布。学校从清单中自主选择活动项目,每学期组织开展的活动数原则上不超过4项。各学校要将“进校园”活动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会同“进校园”活动主办单位精心设计活动方案,明确活动实施步骤。活动要与课堂教学、班团队会、专题教育、校园文化建设有机融合,与学校课后服务、日常管理相结合,为学生提供更多主动参与、思考和实践的机会,帮助学生了解课本之外的知识,让学生真正从活动中受益。要充分评估活动风险,制定应急预案和处理办法,确保活动安全有序。

  “进校园”活动坚持“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对活动进行全程监管。对于未列入清单、超出活动内容范围、夹带商业行为、存在错误倾向和不良导向等各种违规行为,要及时制止,责令整改。对于师生反映强烈、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严肃查处,追究责任。(特约通讯员:胡江华)


原文链接:http://jyt.ah.gov.cn/xwzx/jcjy/40544902.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教育法治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金政国信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教育法治网 jyfz.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