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教师函〔2022〕30号
各市教育局:
根据教育部通知,教育部教师工作司、中国教师发展基金会2022年继续实施乡村优秀青年教师培养奖励计划。现就做好我省本年度人选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在乡村学校(含乡中心校、村庄学校)任教的教师,乡中心校正职校长除外。
二、遴选条件
1.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争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好老师,努力践行做学生锤炼品格、学习知识、创新思维、奉献祖国的引路人。
2.热爱乡村教育事业,教学态度勤勉,教学思想先进,教学方法科学,教学业绩突出,教学能力过硬,作为县级及以上教学能手、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
3.求真务实,勇于开拓,在教育教学理念、内容、方式等方面进行积极探索。对在乡村振兴教育实践、结合乡土文化开展思政教育实践等方面具有创新精神、表现优秀的,在推荐过程中予以倾斜。
4.曾获国家、省、市级表彰奖励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5.年龄原则上在35周岁以下(出生日期在1987年1月1日之后),在乡村学校任教5年以上,目前仍在乡村学校任教。
6.落实中央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指示精神,向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倾斜。
三、推荐名额
每市1人。
四、有关要求
1.各市教育局要高度重视,严格把关,切实把表现突出、志愿扎根乡村教育、有培养前途的优秀青年教师推荐出来。
2.各市教育局要加强对已入选培养计划教师的管理服务,在各项重大工程、评比表彰、后备人才建设等方面给予重点倾斜,发挥好种子教师作用。
3.各市可采取个人申报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确定推荐人选,公示无异议后,于2022年5月20日前通过EMS快递将下列材料寄送至山西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
(1)各市推荐人选师德及现实表现材料一份,推荐前公示情况(须盖章);
(2)各市《乡村优秀青年教师培养奖励计划人选推荐汇总表》(见附件1,发送电子文档);
(3)各市推荐人选《乡村优秀青年教师培养奖励计划人选推荐表》(见附件2,每人一式两份,并同时发送电子文档)。
推荐理由要条理清楚、层次清晰,字数不超过2000字,不再提供支撑材料。
联系人:路 静 联系电话:0351―7676630
邮箱:jsgzc@sxedc.com
邮寄地址:山西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太原市万柏林区滨河西路南段129号办公区 B座2023室,邮编030024)
附件:
山西省教育厅
2022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