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教育厅发布通知,决定遴选培育一批福建省普通高中特色示范项目,促进高中多样化发展。
“十四五”期间,通过项目引领,我省将培育一批高中优质特色项目,建成若干所特色高中学校,努力在全省形成涵盖人文、科技、艺体、综合高中等多个领域的高中特色办学体系,满足学生多样化学习和发展需求。
基本原则
统筹好区域内普通高中多样化有特色发展的规划,探索区域内普通高中各具特色的实施途径,引导学校实施错位发展,以多样化的办学特色满足区域内学生个性化发展需求。
立足学校办学实际,深入挖掘优质特色资源,科学定位学校特色发展方向,明确建设方案,构建富有特色的课程体系、培养模式、实践资源等,凝练办学特色。
以特色创建为目标,分步骤推进多样化有特色发展,培育学校特色示范项目基础上,不断增强特色办学覆盖面和影响力,建成一批涵盖多个领域的省级优质特色项目,并视特色建设成效认定若干所省级特色高中。
构建持续推进普通高中多样化有特色发展的工作机制,总结推广特色示范项目和特色学校创建经验和做法,引领全省普通高中多样特色建设,提升育人水平。
特色定位
高中校可结合自身办学实际和优势资源等情况,围绕人文高中、科技高中、体艺高中、综合高中等特色类型,明确特色项目或学校建设定位。其中人文高中主要是以人文人才培养为办学特色,包括文史高中、外语高中等;科技高中主要是以科技人才培养为办学特色,包括理工高中、科技创新高中、工程技术高中等;体艺高中主要是以培养体育和艺术人才为办学特色,包括体育高中、艺术高中、美术高中、音乐高中等;综合高中主要以培养职业技能人才为办学特色,将学科教育和技能教育相结合,开设普职融通班或职业技能课程。鼓励学校积极探索创新,围绕金融高中、中医药高中、航海高中等开展特色创建工作。
实施路径
深化育人改革。学校要根据不同潜质学生发展需要和未来社会人才需求多样化,积极探索切合自身实际、富有自身特色的育人方式,着力发展学生核心素养,全面提升学生思辨能力和综合素质,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要突出学科建设特征,形成明显学科优势,优化教学组织和实施方式,为不同兴趣、爱好、特长、人生规划的学生提供所需要的教育。要积极创造条件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合作开展联合育人,进行创新人才早期培养研究与实验。
完善课程体系。实现普通高中多样化有特色发展的核心是构建多层次、多类型、可选择的课程体系。学校要根据培养目标、特色办学定位,加强课程规划和建设,优化课程结构,开发建设一批与学校特色发展相关的课程群和资料库,开展丰富的社团活动,建立健全学生选课、分层教学,走班制、学分制和导师制等多种教学模式和促进学生个性化发展的管理机制。
培养特色教师。围绕特色课程建设,加大相关教师的培养和引进力度,依托学校自有教师资源,积极争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专家和社会专业人士的支持,组建教学和科研团队,为创建特色项目和特色学校提供相匹配的师资力量,支撑学校特色建设。
改进教育评价。全面落实《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和《普通高中学校办学质量评价指南》,健全完善特色创建分类指导和评价机制。学校要根据培养目标和自身特色教育特点,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做好学生成长记录,引导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发展。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健全教师发展评价机制,将特色教育教学实绩作为教师评价重要内容。
申报范围
省级高中特色示范项目创建以课改基地校为主体,其他特色办学基础较好的高中校也可申报,具体由设区市(含平潭)统筹安排。申报普职融通特色示范项目的,原则上应由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组成联合体申报,并明确牵头学校。开设普职融通班试点的,可设在普通高中,也可设在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分别相应注册为普通高中或中职学校学籍。
验收评估
按照“省级统筹、地方为主、学校实施”的原则开展培育建设,建设周期为3年。建设期满,省教育厅将组织开展验收评估,对创建取得良好成效的特色示范项目确认为省级优质特色项目,对特色教师队伍、特色课程、特色覆盖面、特色校园文化、特色发展知晓率、特色发展认同度等方面创建成效突出的学校,分类确认为相应的省级特色高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