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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教育厅关于遴选培育福建省普通高中特色示范项目促进高中多样化发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5-06 22:23:36作者:佚名来源: 福建省教育厅

  各市、县(区)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福州一中、福建师大附中:

  为深入贯彻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和《福建省“十四五”教育发展专项规划》部署,提升普通高中教育质量,推进我省普通高中多样化有特色发展,经研究,决定遴选培育一批福建省普通高中特色示范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五育”并举,改革育人方式,创新教育评价制度机制,激发学校办学活力,切实扭转“同质化”发展状况,形成多样化有特色的普通高中办学格局,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发展。

  (二)目标任务。以课改基地校为基础,以育人方式改革为抓手,推进普通高中错位发展和特色发展,引导高中校由分层教育向分类教育转变。“十四五”期间,通过项目引领,培育一批高中优质特色项目,建成若干所特色高中学校,努力在全省形成涵盖人文、科技、艺体、综合高中等多个领域的高中特色办学体系,满足学生多样化学习和发展需求。

  二、基本原则

  (一)区域统筹。统筹好区域内普通高中多样化有特色发展的规划,探索区域内普通高中各具特色的实施途径,引导学校实施错位发展,以多样化的办学特色满足区域内学生个性化发展需求,

  (二)因校制宜。立足学校办学实际,深入挖掘优质特色资源,科学定位学校特色发展方向,明确建设方案,构建富有特色的课程体系、培养模式、实践资源等,凝练办学特色。

  (三)分步推进。以特色创建为目标,分步骤推进多样化有特色发展,培育学校特色示范项目基础上,不断增强特色办学覆盖面和影响力,建成一批涵盖多个领域的省级优质特色项目,并视特色建设成效认定若干所省级特色高中。

  (四)示范引领。构建持续推进普通高中多样化有特色发展的工作机制,总结推广特色示范项目和特色学校创建经验和做法,引领全省普通高中多样特色建设,提升育人水平。

  三、特色定位

  高中校可结合自身办学实际和优势资源等情况,围绕人文高中、科技高中、体艺高中、综合高中等特色类型,明确特色项目或学校建设定位。其中人文高中主要是以人文人才培养为办学特色,包括文史高中、外语高中等;科技高中主要是以科技人才培养为办学特色,包括理工高中、科技创新高中、工程技术高中等;体艺高中主要是以培养体育和艺术人才为办学特色,包括体育高中、艺术高中、美术高中、音乐高中等;综合高中主要以培养职业技能人才为办学特色,将学科教育和技能教育相结合,开设普职融通班或职业技能课程。鼓励学校积极探索创新,围绕金融高中、中医药高中、航海高中等开展特色创建工作。

  四、实施路径

  (一)深化育人改革。学校要根据不同潜质学生发展需要和未来社会人才需求多样化,积极探索切合自身实际、富有自身特色的育人方式,着力发展学生核心素养,全面提升学生思辨能力和综合素质,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要突出学科建设特征,形成明显学科优势,优化教学组织和实施方式,为不同兴趣、爱好、特长、人生规划的学生提供所需要的教育。要积极创造条件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合作开展联合育人,进行创新人才早期培养研究与实验。

  (二)完善课程体系。实现普通高中多样化有特色发展的核心是构建多层次、多类型、可选择的课程体系。学校要根据培养目标、特色办学定位,加强课程规划和建设,优化课程结构,开发建设一批与学校特色发展相关的课程群和资料库,开展丰富的社团活动,建立健全学生选课、分层教学,走班制、学分制和导师制等多种教学模式和促进学生个性化发展的管理机制。

  (三)培养特色教师。围绕特色课程建设,加大相关教师的培养和引进力度,依托学校自有教师资源,积极争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专家和社会专业人士的支持,组建教学和科研团队,为创建特色项目和特色学校提供相匹配的师资力量,支撑学校特色建设。

  (四)改进教育评价。全面落实《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和《普通高中学校办学质量评价指南》,健全完善特色创建分类指导和评价机制。学校要根据培养目标和自身特色教育特点,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做好学生成长记录,引导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发展。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健全教师发展评价机制,将特色教育教学实绩作为教师评价重要内容。

  五、组织实施

  (一)申报范围

  省级高中特色示范项目创建以课改基地校(含示范性高中和示范建设高中)为主体,其他特色办学基础较好的高中校也可申报,具体由设区市(含平潭)统筹安排。

  1.首批认定的30所示范性高中,应结合示范辐射定位,着眼于全方位高质量发展自行确定优势特色项目,积极创建综合优质品牌高中,或聚焦某一方面特色优势,着力打造高水平特色示范高中,此次不再单独申报特色示范项目。

  2.示范建设高中(含第一批和第二批共计29所),原则上应结合自身实际科学确定特色办学定位,积极申报特色示范遴选,鼓励集中优势资源和力量打造特色项目、创建高水平特色示范高中。部分办学基础较好、实力较强的示范建设学校可定位创建综合优质品牌高中,自行确定优势特色项目推进全方位高质量发展,可不申报特色示范项目。对于申报开展特色项目创建的,我厅将在示范评估认定时予以优先考虑。

  3.课改基地校(除上述两类外)均应立足学校实际及学生个性发展的需求,确定办学定位和特色发展方向,申报本次特色项目遴选。

  4.申报普职融通特色示范项目的,原则上应由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组成联合体申报(联合体学校数量控制在2-4所),并明确牵头学校。开设普职融通班试点的,可设在普通高中,也可设在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分别相应注册为普通高中或中职学校学籍。项目学校要明确培养方案和学生中期选拔分流办法,确保平稳有序。

  (二)遴选程序

  1.学校自主申报。申报学校对照申报条件填写《福建省普通高中特色示范项目申报表》(见附件),经县(市、区)教育局同意后报各设区市教育局审核。

  2.设区市审核报送。各设区市教育局应组织专家对申报学校的申报条件、实施方案进行审核,既要认真审核申请材料,更要深入了解学校近几年的办学情况,对不能严格遵守规范办学规定的学校不予列入。为增加特色发展的示范引领作用,各地还应兼顾城市、农村不同层次的学校。设区市教育局审核后,择优推荐报送我厅。

  3.省级评审立项。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对各地申报的实施方案进行评审,以确定我省普通高中多样化有特色发展特色示范项目。

  (三)验收评估

  按照“省级统筹、地方为主、学校实施”的原则开展培育建设,建设周期为3年。建设期满,我厅将组织开展验收评估,对创建取得良好成效的特色示范项目确认为省级优质特色项目,对特色教师队伍、特色课程、特色覆盖面、特色校园文化、特色发展知晓率、特色发展认同度等方面创建成效突出的学校,分类确认为相应的省级特色高中。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进普通高中多样化有特色发展,是深化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重要抓手,是提升全省普通高中教育教学质量的有效措施。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普通高中多样化有特色发展,统筹引导学校积极开展特色项目创建工作,形成浓厚的特色创建氛围。要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联系,建立工作协调机制,精心组织,科学推进,为我省普通高中各具特色发展奠定基础。我厅将适时组织开展过程性评估指导,对存在问题的学校进行限期整改,问题突出的学校取消其创建资格,确保学校按时按质完成建设任务。设区市(含平潭)可结合实际推进市级高中特色项目和特色学校建设。

  (二)加强条件保障。各地要加强政策支持和条件保障,给予开展多样化有特色建设的学校在经费支持、师资配备、设备设施配备、特色招生、研训评价等方面适当倾斜,充分保障学校开展特色创建的需求,提升学校办学条件,激发学校办学活力,确保学校多样化有特色发展有序推进。各级教研部门要加强对开展多样化有特色建设学校的业务指导,在特色课程建设、教学方式改革、评价方式变革等方面给予专业支持。省级将组建跨区域同类型学校联盟,搭建平台促进交流,提高创建成效。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地各校要坚持正确舆论导向,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加强多样化有特色发展的政策解读,广泛宣传特色高中建设意义及创建成效,增进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对特色发展的理解和支持,营造有利于普通高中多样化有特色发展的良好氛围。

  请各地高度重视普通高中特色示范项目遴选建设工作,组织相关学校积极申报,除了示范高中和课改基地校外,另外可择优报送1-2个,其中普职融通特色示范项目原则上应至少1个。请各设区市将审核通过的申报表纸质版(一式五份)和电子版于2022年5月31日前一并报我厅基础教育处。

  联系电话:0591-87091366,电子邮箱:jytjjc@fjsjyt.cn。

  附件:福建省普通高中特色示范项目申报表

  福建省教育厅

  2022年4月29日


原文链接:http://jyt.fujian.gov.cn/xxgk/zywj/202204/t20220429_590212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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