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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遴选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示范校、示范县(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5-06 23:57:02作者:佚名来源: 河南省教育厅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厅直属中小学校(幼儿园):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实施全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的意见》(教师〔2019〕1号)精神,根据《河南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实施方案》(教师〔2019〕869号)要求,打造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以下简称“能力提升工程2.0”)“整校推进”示范校,培育“整体推进”示范县(区),辐射带动全省能力提升工程2.0提质增效。经研究决定,在我省范围内遴选一批能力提升工程2.0示范校、示范县(区)。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一)已经完成能力提升工程2.0“整校推进”50学时培训的普通高中、中小学校和幼儿园。

  (二)已经完成或正在组织实施能力提升工程2.0“整体推进”50学时培训的县(区)。

  二、遴选原则

  (一)分层分类

  示范校遴选覆盖普通高中、中小学校、幼儿园等不同学段学校,多媒体教学环境、混合学习环境和智慧学习环境等多种教学环境,分层分类进行公开遴选;示范县(区)遴选由各省辖市教育局统筹推荐,省直管县可直接申报。

  (二)注重实效

  示范校遴选重点关注学校整校推进工作机制的有效性和示范性,信息化教育教学成果的创新性和推广性;示范县(区)遴选重点关注在区域整体推进规划设计、培训团队建设、试点校打造、分批推进、质量监控、协调管理和保障措施等方面的典型经验、工作机制及推广价值。

  (三)客观公正

  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示范校、示范县(区)的评审标准,实事求是、公平合理、择优遴选。

  三、遴选条件

  (一)示范校

  1.已经完成“整校推进”50学时培训,且实施成效显著。

  2.学校信息化教师教育发展有规划、校本研修有计划、校本应用考核有方案,规划、方案契合学校实际,可操作性强,能够支持学校教育教学信息化持续发展。教师信息化教育教学能力提升目标选择合理、具有发展性。

  3.学校管理团队领导力强,整校推进研修机制健全,校本研修过程资料积累齐全。

  4.整校推进实施成效显著,学校信息化教育教学规划达成度高,信息化校本研修机制常态化,教师信息化教育教学创新成果突出,应用转化效果较好,信息化校本混合研修模式有创新,具有可借鉴价值和推广意义。

  (二)示范县(区)

  1.已经完成或正在组织实施能力提升工程2.0整体推进50学时培训的县(区),且整县(区)推进进度完成率不低于50%,整体推进效果较好。

  2.县级教育行政部门高度重视,县级培训团队指导能力强,组织机构健全,培训制度完善,经费保障有力。

  3.能力提升工程2.0县(区)整体规划切合实际、目标达成度较高,建立了分层打造示范校、分级示范、分批推进、分类指导的整体推进工作机制,生成了不低于区域内学校5%比例的典型整校推进工作案例,培育了不低于全员教师10%比例的教师信息化教育教学优秀成果,区域信息化教育教学水平整体明显提升。

  4.质量监测体系完善,落实了学校信息化教师教育发展和校本研修计划备案审核制度,建立了研修过程诊断、干预的监管机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县(区)级校本应用考核实施细则,评估整校推进实效,并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抽查学校测评结果。

  四、申报数量

  (一)示范校申报

  每个省辖市可申报10所,其中,普通高中1所、中小学校8所、幼儿园1所;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可申报3所,其中,普通高中1所、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共2所。厅直属中小学校自愿申报、不限额。

  (二)示范县(区)申报

  每个省辖市可申报2个,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自愿申报。

  五、遴选办法

  (一)示范校

  1.学校申报。各申报学校根据遴选条件,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填写《河南省能力提升工程2.0示范校申报表》 (见附件 1)和相关支撑材料,并报送县教育局。厅直属中小学校直接提交申报材料至河南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管理系统。

  2.县(区)推荐。县教育局对申报单位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向省辖市教育(体)局择优推荐示范校候选单位。省直管县(市)对示范校申报材料初审,并将推荐单位材料直接提交。

  3.市级初审。省辖市教育(体)局对各学校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择优推荐示范校候选单位。

  4.省级评审。省能力提升工程执行办公室组织专家团队,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评审标准对示范校候选单位进行评审。

  5.公示公布。按照有关程序和要求,对入选的示范校进行公示和公布。

  (二)示范县(区)

  1.县(区)申报。各申报单位根据遴选条件,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填写《河南省能力提升工程2.0示范县(区)申报表》 (见附件 2)和相关支撑材料,并报送市教育局。省直管县的申报材料直接提交。

  2.市级推荐。省辖市教育(体)局对各单位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择优推荐示范县(区)候选单位。

  3.省级评审。省能力提升工程执行办公室组织专家团队,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评审标准对示范校候选单位进行评审。

  4.公示公布。按照有关程序和要求,对入选的示范县(区)进行公示和公布。

  六、其他事项

  (一)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根据国家和省能力提升工程2.0有关要求,结合本地实际,认真做好本次示范校和示范县(区)的推荐与申报工作。

  (二)请各省辖市教育(体)局、省直管县教育(体)局、厅直属中小学校将能力提升工程2.0示范校、示范县(区)推荐名单、申报表电子版(PDF格式)和纸质盖章扫描件,相关支撑材料电子版(PDF格式)于 2022 年 5月 30日前上传至河南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管理系统http://jsd.hateacher.cn。

  (三)省教育厅对省级示范校、示范区(县)建设给予适当项目或经费支持。各地应安排配套政策、经费等支持省级示范校、示范县(区)建设。

  七、联系方式

  省教育厅联系人:邱长林;电话:0371-69691697

  省能力提升工程办联系人:尼珊瑜 王 玥;电话:0371-58525573

  

  附件:1.河南省能力提升工程2.0示范校申报表

  2.河南省能力提升工程2.0示范县(区)申报表

  3.河南省能力提升工程2.0示范校推荐名单

  4.河南省能力提升工程2.0示范县(区)推荐名单

  5.申报示范校优秀成果课例资源要求

  2022年4月29日

  


原文链接:http://jyt.henan.gov.cn/2022/05-05/244288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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