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教学函〔2022〕15号
各普通高校:
为进一步加大就业创业政策宣传力度,帮助更多高校毕业生知晓各项促就业政策,根据教育部“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行动”统一安排,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宣传月活动(以下简称“政策宣传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2年5月
二、活动主题
青春正闪耀 人生新起点
三、宣传重点
“政策宣传月”活动由山西省教育厅主办,全省各普通高校参与,联合有关媒体共同开展。重点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部署要求,各级各部门和各高校在促进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自主创业、参军入伍、权益保障等方面出台的政策措施。
四、活动形式
“政策宣传月”活动主要包括:
(一)政策公告。印发《普通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政策公告》《普通高校学生自主创业政策公告》《普通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政策公告》《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公告》。各高校要结合实际编制本校就业政策公告,采用翻印张贴海报、编发手册等方式做好毕业生就业政策公告的宣传。
(二)政策解读。通过“24365互联网+就业指导”公益直播课,开设系列专题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相关政策进行深度解读,各高校要组织有需要的毕业生收看公益直播课。各高校要通过就业指导课、形势政策课、专题培训沙龙等多种方式,开展本校就业创业优惠政策专场政策解读,让有需要的学生应知尽知。
(三)线上服务。各高校要用好网站、“两微一端”等平台,通过开设专题页面、播放宣传片、推出政策问答等方式,为高校毕业生线上了解相关政策提供更大便利。有条件的高校,可在“政策宣传月”期间组织相关专家开展线上政策咨询。
(四)线下宣讲。近期,省教育厅会同省人社厅组织开展了“公共就业政策进校园”活动,各高校要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政策的基础上,积极配合属地人社部门适时走进校园,举办专场宣讲会,介绍公共就业服务支持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政策措施。鼓励各高校围绕毕业生关心的现实问题,自行设计主题内容和活动形式,为就业困难毕业生群体提供有针对性的政策辅导和岗位上门服务。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高校要把做好“政策宣传月”活动作为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内容,分管负责同志要牵头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做好顶层设计,精心谋划部署,确保各项任务要求落到实处。
(二)密切协同配合。各高校要加强校内各部门协同,充分发挥主流媒体、新媒体作用,联合更多媒体形成促就业政策宣传热潮,凝聚做好政策宣传工作的合力。
(三)注重活动实效。各高校要将组织“政策宣传月”活动与开展校园招聘、困难帮扶等工作紧密结合,充分调动就业工作人员积极性,创新组织形式,做好广泛宣传和精准宣传。政策宣传月期间形成的做法经验,要及时向省教育厅报送工作信息。
附件:
山西省教育厅
2022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