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教函〔2022〕155号
各区教委、燕山教委、经开区社会事业局,各有关高校:
按照教育部《关于全面推进教师管理信息化的意见》(教师〔2017〕2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部署与启用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16〕3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更新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22〕3号)和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教师管理信息系统部署与启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京教人〔2016〕25号)要求,为做好2022年北京市教师管理信息系统常规维护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 充分认识市教师管理信息系统维护工作的重要意义
(一)作为我市教育类系统中教师数据的唯一来源
北京市教师管理信息系统自2016年启动以来,通过不断升级完善,推动各项应用、发挥数据支撑决策的作用日益明显。4月21日,北京市教育大数据平台和统一服务门户——“京学通”正式开通上线,北京市教师管理信息系统中的教师数据通过数据交换中心已同步至“北京市教育大数据平台”,目前是北京市中小学教师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北京市中学教师开放型在线辅导平台、北京市中小学教师开放型在线研修平台、北京市中小学学籍管理云平台、北京市教育督导信息管理应用平台、京学通、北京市初中实践管理服务平台、北京市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电子平台、北京市校园管理服务平台等业务系统教师信息数据的唯一来源。
(二)作为分析教师队伍情况的重要依据
北京市教师管理信息系统通过同步程序按月将数据传输至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后者作为国家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的核心组成部分,是了解北京教师情况、服务教育决策的重要依据。同时,北京市教育大数据平台正在建设教师队伍全息分析及相关应用场景,将通过汇聚包括北京市教师管理信息系统在内的多个系统数据,多维度呈现各区、各高校教师队伍情况,作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开展管理、分析、决策的重要参考依据。
(三)作为推动我市减轻教师负担的重要抓手
在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进一步营造教育教学良好环境的若干措施〉的通知》(京办字〔2020〕16号)中明确要求“加强市教师管理信息系统建设。落实教育部教师管理信息系统建设要求,完善市教师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及工作机制,统筹规划市、区教师信息融通工作,避免重复采集。强化数据权威性,持续推动市教师管理信息系统作为教师信息唯一来源并融入市、区教育大数据平台。”目前,校/区管理员均可从“教师信息查询—花名册导出”处导出教师基本信息花名册,掌握本校/区教师基本情况。教师本人申报职称评审、市级骨干教师等称号评选、校长职级等可在“评选表格导出”处直接导出相应表格,系统中已填报数据直接置入。
二、教师管理信息系统维护工作的职责和内容
(一)教师个人职责和维护内容
负责在个人相关信息发生变化时及时登录维护和上报。
1.基础教育教师维护内容
基本信息、学习经历、工作经历、岗位聘任、教师资格、教育教学、入选人才项目、海外研修(访学)、技能及证书、交流轮岗、联系方式、骨干教师、校长职级信息表。
2.高等教育教师维护内容
基本信息、学习经历、工作经历、岗位聘任、教师资格、教育教学、入选人才项目、海外研修(访学)、技能及证书、联系方式。
(二)学校管理员职责和维护内容
负责维护学校机构账户信息的部分内容;负责新建和维护教师账号;负责及时维护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基本待遇(仅基础教育维护)、年度考核、师德信息;负责教师人事关系变动和交流轮岗的提请操作和审核;负责督促教师及时完成个人信息的维护并审核;负责向区教委上报学校的审核数据(高校向市教委上报)。
(三)区级管理员职责和维护内容
负责维护区辖域内学校机构账户信息的部分内容;负责区辖域内学校上报信息的审核并向市教委上报;负责督促各校按要求落实系统维护、审核和上报工作。
(四)市级管理员职责和维护内容
负责审核高校上报的信息;负责在区和高校管理员提出申请并审核通过后变更机构账户相应信息;负责督促各区、各高校维护系统工作;负责向教育部上报信息。
三、工作要求
(一)建立维护与核查信息数据的常态化机制
随着北京市教师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实时汇聚至教育大数据平台并通过交换中心交换至各应用系统,对维护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数据的“常新”和“准确”尤为关键。各区、高校要进一步强化一年两次集中维护更新以及日常“伴随式采集、高频度审核”的工作模式,落实好维护信息的常态化机制。要将使用教师管理信息系统对教师进行信息化管理列为人事管理的常规工作,指定专人负责教师管理信息系统的技术支持和日常维护工作。要通知到辖域内每一所学校、管理员和教师,每次维护时要仔细核对既往填报的数据,对不准确的数据进行更正。教师本人相关信息发生变化后要及时登陆系统维护,做到线上与线下同步更新,学校管理员和区级管理员要严格把关、及时审核。
(二)加强重视,协同配合
区教委和学校、高校要在人员配备、技术上做好保障。各区教委要完善机制,做好辖域内不同举办者和办学类型学校人员采集维护工作,指定牵头部门并由主管领导负责协调,建立人事、基教、学前、规划、民办(社会力量办学)、信息化(信息中心)等部门协同合作推进的工作机制,做好分工,强化落地。区教委要指导各中小学校落实责任并对上报数据负责,在集中维护阶段要倒排工期,重点督促落实不到位的单位,按时完成工作。
(三)明确责任,保证质量
数据的真实准确是做好教师管理信息化和工作决策的基本保障。按照“谁填报、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建立信息填报审核责任制,特别要切实提高教师本人填报和校级管理员初审的质量。教师信息的录入、更新和调整要与人事工作紧密结合,数出有据,严格校、区/市两级审核制度,校长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把关,确保数据真实、准确。
(四)加强研究,注重应用
在完善教师数据“准”与“新”的基础上,各区、各高校和中小学要在“用”上加强研究,通过对教师数据的充分使用和应用开发,为教育决策及管理服务流程优化再造发挥作用。
(五)严格保密,确保安全
各区、高校要高度重视系统信息安全工作,建立管理人员台账制度,确保账号密码专人保管,严格按照人事管理规定落实信息保密要求,严禁未经市区两级教委允许将数据交于第三方。按照《网络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完善安全制度,明确安全责任,加强管理与技术双重保障,确保信息安全和应用可靠。在工作中涉及安全保密问题及时与市教委联系。
(六)集中维护工作时间安排
《2022年教师管理信息系统维护内容》(附件1)为本年度维护的主要工作任务,上半年各区(高校)集中维护完成的截止时间为6月30日,下半年各区(高校)集中维护完成的截止时间为12月31日。上、下半年维护工作完成后,各区(高校)要报送《2022年北京市教师管理信息系统维护情况表》(附件3)(扫描为PDF电子版发至邮箱wanghf@bjedu.cn)。
(七)建立维护信息情况公布制度
参照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工作模式,将于两次集中维护之后公布教师管理信息系统数据更新情况,对更新不及时的单位适时进行约谈。
市级层面工作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北京市教委人事处 崔亚超 51994771
北京市教师发展中心 王海峰 82089222
北京市数字教育中心 吴 昊 63911073
技术和客服电话:4009100915或58964500转5(8:30-11:30,13:00-17:00)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2022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