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教育部 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国防教育示范学校创建活动的通知》(教体艺函〔2021〕13号)要求,近期,省教育厅会同省军区政治工作局组织评审团队,按照遴选和复核的标准条件进行评审。现对评选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5月13日至2022年5月16日。
附件:1.2021年中小学国防教育示范学校评审结果
2.2017年、2018年中小学国防教育示范学校复核结果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通过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向辽宁省教育厅反映。单位反映情况的,请出具正式函件并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的需署实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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