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中小学幼儿园骨干教师重新认定和培养对象推荐工作的通知》(吉教师〔2021〕5号),经逐级推荐、条件审核,薄巍等209名教师通过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审核,安磊等954名教师通过骨干教师重新认定审核,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2年5月9日—5月13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吉林省教育厅反映,匿名、冒名、假名,且线索不清的举报不予受理。
吉林省教育厅联系电话:0431-88905398;通信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1485号教育厅教师工作处,邮编:130051。
附件:通过审核中小学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和重新认定对象名单
吉林省教育厅
2022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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