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认定办法》(皖教学〔2021〕1号)规定,各高等学校按照“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和评选条件,评选推荐了2022年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经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共青团安徽省委复核后认定,现将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2年5月11日—5月17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省教育厅高校学生处来电、来访和来信。
联系电话:0551—62826812。
安徽省教育厅
2022年5月11日
2022年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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