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
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 中国教师发展基金会关于实施2022年乡村优秀青年教师培养奖励计划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教育部和我省2022年乡村优秀青年教师培养奖励计划人选遴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遴选100名乡村优秀青年教师,依托我省各级教师梯队攀升体系培育平台,通过奖励和培养相结合的方式,努力造就一批新时代下得去、留得住、教的好的乡村骨干教师,推动他们发挥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有效提升乡村教师整体素质,推进乡村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遴选范围和条件
(一)遴选范围
在乡村学校(乡中心校、村庄学校)任教的教师,乡中心校正职校长除外。
(二)遴选条件
1.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争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好老师”,努力践行做学生锤炼品格、学习知识、创新思维、奉献祖国的引路人。
2.热爱乡村教育事业,教学态度勤勉,教学思想先进,教学方法科学,教学业绩突出,教学能力过硬,作为县级及以上教学能手、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
3.求真务实,勇于开拓,在教育教学理念、内容、方式等方面进行积极探索。对在乡村振兴教育实践、结合乡土文化开展思政教育实践等方面具有创新精神、表现优秀的给予适当倾斜。
4.曾获国家、省、市级表彰奖励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5.年龄原则上在35周岁以下(出生日期在1987年1月1日之后),在乡村学校任教5年以上,目前仍在乡村学校任教。
6.落实国家和我省关于加强乡村振兴有关精神,指标向“三山一滩”地区和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倾斜。
三、遴选流程
(一)遴选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实事求是、优中选优、宁缺毋滥。
(二)推荐人选
根据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实际情况,我厅对2022年度乡村优秀青年教师培养奖励计划名额进行了分配(见附件1),各市县要严格按照遴选范围和条件做好遴选推荐工作,组织入选教师填写《乡村优秀青年教师培养奖励计划人选推荐表》(一式三份)、《乡村优秀青年教师培养奖励计划人选推荐汇总表》并盖章上报(见附件2、3)。推荐材料须条理清晰、重点突出,字数不超过2000字,不需另附支撑材料。
(三)确定候选人
在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推荐的基础上,根据教育部要求,省教育厅择优选取前40名上报教育部教师工作司,教育部教师工作司、中国教师发展基金会组织专家对推荐人选进行审核和遴选,确定拟培养奖励的候选人。
(四)公布名单
经公示无异议后,公布教育部和我省培养奖励人选名单。
四、奖励培养措施
(一)培养措施
1.省教育厅将按照有关规定,分批将符合条件的乡村优秀青年教师纳入中原名师工作室进行培养,并按有关要求和程序予以认定相应的省级名师和省级骨干教师。
2.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乡村优秀青年教师实际情况,分批、优先将他们纳入相应层级名师、骨干教师培育平台并按程序予以认定。同时,要将乡村优秀青年教师纳入乡村首席教师工作室成员,示范引领他们教师专业发展。
(二)奖励措施
1.入选教育部乡村优秀青年教师培养奖励计划的,由中国教师发展基金会出资进行表彰,每人奖励1万元。
2.入选我省乡村优秀青年教师培养奖励计划的,由河南省教育发展基金会出资进行表彰,每人奖励0.2万元。
3.鼓励社会力量对入选的乡村优秀青年教师,采取多种形式予以资助支持,促进他们专业发展。
五、有关要求
1.各市县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指定专人负责,认真做好相关遴选推荐工作。
2.各市县要认真总结2018年以来乡村优秀青年教师培养奖励计划工作,将关心支持乡村优秀青年教师发展、推动他们发挥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等方面采取的措施、成效、存在的问题及工作建议形成总结材料,上报我厅教师教育处。
3.有关材料请于2021年5月31日前寄送河南教育报刊社,并发电子文档。联系人:庞珂,联系电话:0371-66312234,邮箱:859716351@qq.com,地址:郑州市惠济区月湖南路17号1号楼1011室。
教育厅教师教育处联系人:邱长林、李社亮,电话:0371-69691770。邮箱:hnsd910@163.com,地址:郑州市惠济区月湖南路17号1号楼1012室。
2022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