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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高等学校毕业生资格审查学历证书发放和学历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5-14 02:13:25作者:佚名来源: 河南省教育厅

  各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下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培养单位(以下简称“高校”)毕业生资格审查、学历证书发放和学历电子注册工作,保障学生合法权益,维护教育公平公正,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现就做好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切实维护高校学历证书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各高校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按照国家和省相关政策规定,严格审查毕业生资格,要将学生毕业照片与录取照片、入学照片、居民身份证照片进行人像比对,特别是要对存疑或不确定的预计毕业生身份信息进行严格复核,防范冒名顶替上大学问题,牢牢守住教育公平和社会正义底线。准确、及时完成毕业生资格审查、学历证书发放和学历电子注册工作,维护学历证书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二、严格程序,合力对毕业生资格进行全面精准审查

  各高校要以学信网数据为依据,按照“谁主管、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由学生管理、教务和学生所在院系等单位联合审定毕业生资格。要对照高校人才培养方案,认真审查学生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的完成情况,并根据审查情况审慎做出毕(结)业结论。高校要将本校毕业生资格审查报告〔学校正式公文,内容主要包括:审查工作程序,分层次、分类别毕业生毕(结)业结论及冒名顶替审查情况等〕和通过毕业生资格审查的数据(依照学信网学籍学历信息管理平台学历即时注册数据格式)于7月1日前报省教育厅学生处备案。

  三、依法依规,规范做好学历证书发放及学历电子注册工作

  各高校要严格执行高等学校学历电子注册管理制度,及时完成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工作。高校要统一按要求采集毕业生学历电子注册照片,学历证书照片必须与学历电子注册照片保持一致;学历注册信息必须与学历证书内容保持一致,确保注册信息准确、完整、真实、有效。严禁违反相关规定在临近毕业突击进行学生转学、转专业,严禁向身份复核未通过、违反招生规定、无学籍、空挂学籍或不具备毕业生资格的学生颁发学历证书, 严禁以任何理由扣发学生学历证书。

  四、明确责任,强化毕业生资格审查、学历证书发放及电子注册工作监管

  高校是毕业生资格审查、学历证书发放和学历电子注册工作的责任主体,严格实行高校主要领导负责制、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进一步加强管理和监督,设置公开举报电话,严肃工作纪律,实行工作责任追究和倒查。对毕业生资格审查不严、滥发学历证书和违规学历电子注册的高校或个人,省教育厅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数据备案邮箱:xsc@haedu.gov.cn(毕业生学历电子备案数据以DBF格式报送),纸质文件请使用邮政EMS邮寄,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正光路11号省教育厅D826房间。

  联 系 人:李慧永 林 芸

  联系方式:0371-69691786、69691790

  2022年5月8日

  


原文链接:http://jyt.henan.gov.cn/2022/05-10/244585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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