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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贵州省教师教学技能大赛—第五届(2022)中小学教师微课应用暨竞赛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5-14 01:28:49作者:佚名来源: 贵州省教育厅

  黔教办函〔2022〕5号

  各市(州)教育局、省属高中: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 国发〔2022〕2号》、《贵州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特色教育强省实施纲要(2018-2027)》、《省教育厅(省委教育工委)2022年工作要点》精神,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坚持“应用为王、服务至上”的工作要求和思路,助力教育信息化、教育资源数字化建设,探索微课在课堂教学创新应用中的有效模式和方法,不断提升全省教师信息素养,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建共享,逐步打造高素质教师队伍和优质精品课程,决定开展贵州省教师教学技能大赛—第五届(2022)中小学教师微课应用暨竞赛活动(以下简称“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与对象

  各级教育部门信息化管理人员、教研员、中小学教师。

  二、“活动”内容及时间安排

  (一)“活动”启动:2022年4月。参赛者通过“贵州省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zseduyun.cn/)首页“微课”栏目或“贵州省中小学微课活动”(www.gzjyxxhyy.cn)进行注册登录(已有账号人员仍使用原账号,无需重复注册)。

  (二)开展竞赛

  1.作品提交:2022年5月6日-9月15日。参赛者可上传多个作品用于日常教学实践,但只能遴选1件作品提交参加竞赛活动。同一人提交两个(含以上)作品参赛或不同人提交同一作品参赛,均取消参赛资格;作品提交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逾期不能提交。

  2.市(州)评审:2022年9月16日-10月16日(含县(市、区)评审时间)。各市(州)教育局应按照《贵州省教师教学技能大赛—第五届(2022)中小学教师微课应用暨竞赛活动评审标准》组织开展市(州)级评审,县(市、区)有评审需求的,需经市(州)教育局同意后向省电教馆申请开放评审权限;各市(州)教育局按规定指标推荐作品参加省级评审(详见附件1)。

  3.省级评审:2022年10月17日-11月15日。省级评审由省电教馆负责组织实施,设一、二、三等奖。

  (三)成果应用

  根据全省微课资源库体系建设工作部署及要求,本届活动所有获奖作品将作为省级微课优质资源在“贵州省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及“贵州省中小学微课平台”上进行交流展示并提供给教师应用。

  三、工作要求

  (一)各市(州)教育局要充分认识“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加大微课教学应用力度,全面提升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和师生信息素养,利用信息技术促进教学模式变革,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和水平。教师参赛作品要兼顾学段、学科,积极开发新知识点,围绕教育政策、传统文化、“五育并举”等方面丰富资源内容、拓展资源范围、提升资源内涵,为全省微课资源体系建设奠定基础。

  (二)参赛者应自选内容制作作品参赛并自行完成注册,填报信息应做到真实、规范、完整;参赛作品著作权归贵州省教育厅所有,作者享有署名权;参赛作品不得抄袭,必须是参赛者原创且未参加过其他评选活动的作品;参赛作品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意识形态相关规定及要求,内容健康、积极向上,若涉及法律纠纷或违反相关规定,一切责任由参赛者承担。

  (三)各级管理员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提前做好工作部署及安排,切实确保“活动”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校级管理员要加强对参赛者参赛作品内容、信息等审核,确保参赛者、参赛作品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四)评审专家应严格按照评分标准及要求,客观、公正地开展评审;严格参赛作品内容评审,获奖作品一经发现存在政治性、科学性、知识性错误,意识形态风险等问题,评审专家应承担相应责任。

  (五)“活动”由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贵州分公司、贵州振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提供技术支持。

  四、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省电化教育馆培训部

  联系人:李倩  汪子超

  联系电话:0851-85570712(业务咨询)

  0851-85825998(技术咨询)

  

  附件1.各市(州)微课作品名额分配表.doc

  

  

  附件2.贵州省教师教学技能大赛—第五届(2022)中小学教师微课应用暨竞赛活动作品制作标准.docx

  

  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2年4月27日


原文链接:http://jyt.guizhou.gov.cn/xwzx/tzgg/202205/t20220509_7388645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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