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教监管〔2022〕1号
各市教育局、市委编办、科技局、司法局、文旅局、体育局、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中央编办、司法部《关于加强教育行政执法 深入推进校外培训综合治理的意见》(教监管〔2022〕1号)精神,提高校外培训综合治理能力和行政执法水平,省教育厅、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省科学技术厅、省司法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体育局、省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共同制定了《关于加强教育行政执法深入推进校外培训综合治理的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各市行政主管部门工作进展及时报省级行政主管部门。
附件:关于加强教育行政执法 深入推进校外培训综合治理的实施方案
山西省教育厅 中共山西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山西省科学技术厅 山西省司法厅
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厅 山西省体育局
山西省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2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