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临汾市教育局印发《校外人员进校园参与课后服务活动的实施方案》,以合法、公益、公开、自主、动态等“五项原则”,进一步规范校外人员进校园参与义务教育学校校内课后服务工作。
一是坚持合法性原则。进校园参与课后服务的校外人员,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坚持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坚持党的教育方针,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二是坚持公益性原则。课后服务由学校为主承担、基于学生自愿、面向有需求的学生、具有公益属性,校外人员进校园提供课后服务遵循公益性原则,坚决遏制过高收费和过度逐利行为,校外人员参与课后服务的比例原则上不高于本校所有课后服务的30%。
三是坚持公开性原则。校外人员进校园由市“双减”工作小组负责组织遴选,遴选的专业人才和非学科类项目清单、资质条件、遴选程序、薪酬标准和入围名单等要在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公开发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是坚持自主性原则。课后服务必须坚持学生自愿参加原则,不得强迫或变相强迫学生参加。有课后服务需求的学校要自主申请,经市“双减”工作小组同意后,由符合资质条件的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公益性组织)和专业人才,根据相关要求提供相应的资质材料。
五是坚持动态性原则。根据满意度调查情况和学校每学期考核情况,对入围的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公益性组织)和专业人才实行动态管理,确保其在规定周期内严格按照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课后服务要求提供服务,按规定获取课酬(劳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