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创建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21〕43号)和《福建省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3年)》精神,在各地遴选推荐基础上,日前教育部确定公布了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先行创建县(市、区、旗)名单(教基厅函〔2022〕10号),我省福州市鼓楼区等5个区入选;省里经研究,确定厦门市集美区等7个县(市、区)为省级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先行创建县(市、区),现将名单予以公布。
各先行创建县(市、区)要认真落实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创建工作要求,结合创建的基本任务和攻坚清单,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加强制度创新,强化条件保障,明确创建时间表和路线图,加快实现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充分发挥创建示范引领作用,努力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和有效举措。原则上教育部确定的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先行创建县(市、区)要力争于2024年前接受督导评估认定,省级确定的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先行创建县(市、区)要力争于2025年前接受督导评估认定。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按照构建高质量教育体系要求,将加快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持续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加强各县(市、区)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的统筹谋划,健全完善各项支持措施,不断提高义务教育发展水平,为如期全面实现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附件:福建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先行创建县(市、区)名单
福建省教育厅
2022年5月16日
附件
福建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先行创建县(市、区)名单
一、教育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先行创建县(市、区)
1.福州市鼓楼区
2.福州市晋安区
3.厦门市思明区
4.厦门市湖里区
5.三明市三元区
二、省级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先行创建县(市、区)
1.厦门市集美区
2.漳州市东山县
3.泉州市永春县
4.莆田市城厢区
5.南平市光泽县
6.龙岩市漳平市
7.宁德市福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