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普通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教党〔2018〕41号)和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标准化建设(2022-2025)”的通知》(豫教工委〔2022〕15号)要求,推进我省高校心理健康教育课堂教学质量提升,进一步发挥课堂教学在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中的主渠道作用,提高心理育人工作质量,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决定开展河南省高校心理健康教育优秀课程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目的
通过开展大学心理健康教育优秀课程评选,加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建设,规范课程设置,丰富教学内容,创新教学手段,完善教学形式,改进教学方法,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和效果,推进全省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发展,实现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全覆盖。
二、申报条件
1.申报课程须是各高校面向全体在校生所开设的集知识
传授、心理体验与行为训练为一体的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公共必修课程。
2.申报课程须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教学基本要求》(教思政厅〔2011〕5号),遵循教学规律,具有鲜明特色,课程建设科学规范,课程资源开发充分,能综合运用现代教学方法和手段,教学成果突出,教学效果显著,对全省高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教学具有示范作用。
3.课程负责人为本校承担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公共必修课程教学的在岗在编专兼职教师(不含本校任职于教育学、心理学、医学等二级院系的心理学专业教师)。
三、申报程序
1.课程负责人向学校提出申请;各高校统一组织校内评审,并向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推荐;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成立评选委员会,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审;公示专家评审结果;批准并公布优秀课程名单。
2.申报课程需提供课程教学大纲、授课教案、习题、参考文献目录及时长40-50分钟的现场教学视频。视频要反映教师实际教学方法和教学效果。
3.各高校须将《河南省高校心理健康教育优秀课程申报书》(一式五份)、《河南省高校心理健康教育优秀课程汇总表》及推荐报告加盖学校公章,于2022年6月24日前使用EMS邮寄到省教育厅思政处,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邮件统一命名:**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优秀课程申报材料)。参评课程材料(教学大纲、教案、习题、参考文献目录、现场教学视频等)以U盘形式一并邮寄。申报材料不合格或逾期报送的将不予受理。
四、申报要求
1.参评课程资料应为原创。不得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如引起知识产权异议或其他法律纠纷,其责任由推荐学校和教师承担。
2.所提交资料须真实有效。在评审和公示期间,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的行为,一律取消参评资格,并予以通报。
3.参评课程文档材料包括教学大纲、授课教案、习题、参考文献目录,文件格式为PDF,不超过100M。教学大纲主要包含课程名称、基本信息(课程性质、教学时数、学分、学生对象)、课程简介、课程目标、课程内容与教学安排、课程评价、建议阅读文献等要素;教案应包括授课信息、任务目标、学情分析、活动安排、课后反思等教学基本要素。
4.现场教学视频须为1个学时的课堂实录,时长40-50分钟,采用单机方式全程连续录制,不得另行剪辑及配音,不加片头片尾、字幕注解,采用MP4格式封装,文件大小不超过400M。
五、奖励办法
2022年拟评选确定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优秀课程20门左右。本次评选不分配申报名额,各高校视本校实际情况推荐。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将对入选课程授予“河南省高校心理健康教育优秀课程”称号,同时给予每门课程一定经费支持。各高校对本校入选的优秀课程原则上按照1:1的比例落实配套经费。
联系人:王玲玲 李龙,0371-69691056 69691982
地址:郑东新区正光路11号省教育厅思政处D729
邮编:450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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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河南省委教育工委办公室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2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