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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召开2022年省级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实施工作部署会

发布时间:2022-05-21 04:07:28作者:佚名来源: 陕西省教育厅

   2022年5月16日,陕西省2022年省级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实施工作部署视频会在西安召开,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专职副主任、省政府教育总督学王恒斌出席会议并讲话。

  

陕西省2022年省级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实施工作部署视频会议主会场

  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是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促进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质量提升的重大举措,旨在客观反映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业质量、身心健康及其变化情况,深入分析影响义务教育质量的主要因素,为转变教育管理方式和改进学校教育教学提供参考。2022年陕西省首次启动了省级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定于6月15日和6月16日上午在各个样本县组织开展语文、数学、体育与健康三个学科现场测试,监测对象为义务教育阶段四年级和八年级学生。

  王恒斌要求,一要充分认识省级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的重要意义。各级要认识到开展质量监测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紧密围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扭转唯分数、唯升学等不科学的教育评价导向的有力举措,是新时代提高义务教育质量、解决人民群众关注的义务教育热点难点问题的有效途径。二要严格落实市、县、校三级组织实施责任。各相关市、样本县(区)和样本学校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逐级落实工作职责。市级要落实督导责任,配合省级做好本地测试协调、指导和过程监督、现场视导、总结反馈、结果运用等工作;县(区)要落实主体责任,成立县级实施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县教育质量监测工作的组织实施,确保本县监测数据的真实性、过程的规范性与安全性、工具的保密性,组织实施过程中做好防疫工作;学校要落实第一责任,要明确分工,责任到人,严格按照测试程序与规范进行现场操作,确保顺利实施。三要精心做好统筹部署和结果反馈。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牵头,评估中心、陕西师范大学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中心等单位要周密部署测前、测中、测后各项工作,切实把各环节抓实抓细,科学精确反馈样本县、校质量状况。同时,要认真总结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不断完善省级监测规程方案,建立起具有陕西特色的义务教育质量监测体系。

  省政府教育副总督学、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刘白燕从监测学科与内容、时间、进度安排、对象及样本、监测工具、组织机构和任务分工、工作要求等方面对省级质量监测实施作安排部署。省教育厅评估中心有关负责人对监测实施的几个具体问题作了说明。

  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省教育厅评估中心、陕西师范大学相关部门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在主会场参加会议;西安市等9个市教育督导机构负责人、联络员,西安市新城区等20个样本县教育行政部门和教育督导机构负责人、信息员分别在分会场参会。

   (实习编辑:李祺祺审核:刁巧燕)

  


原文链接:http://jyt.shaanxi.gov.cn/jynews/jyyw/202205/20/12404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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