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省属中小学: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及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实施方案》精神,进一步推进全省中小学课后服务提质增效,现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提高认识,切实将课后服务工作摆在突出位置
全面推进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既是贯彻落实中央“双减”决策部署重要举措,也是解决家长“急难愁盼”问题的重要民生工程。2021年,中央“双减”政策发布以来,全省上下强化责任担当,各部门密切配合,推进课后服务扩面提质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实现了课后服务全覆盖。但部分地区和学校还存在课后服务形式比较单一,菜单式、个性化服务开展不足,管理模式较为僵化,保障体系不够健全等情况。各地要深刻认识课后服务对进一步强化学校育人主阵地、促进学生更好回归校园、解除家长后顾之忧、推进“双减”政策落实的重要意义,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加快提升课后服务质量和水平,尽最大努力满足学生和家长多样化需求,加快构建高质量教育体系,办好人民满意教育。
二、规范管理,确保课后服务工作有序开展
(一)明确课后服务原则。坚持学生和家长自愿原则,学校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统一参加课后服务,也不得无故拒绝学生参加课后服务,同时要通过提升质量吸引学生参加,坚决防止“一刀切”。要优先保障留守儿童、困境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等特殊群体学生课后服务需求。坚持公益惠民原则,各地要采取财政补贴、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筹措经费,加快完善课后服务经费保障机制,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减免课后服务费用。
(二)规范课后服务时间。继续推行课后服务“5+2”模式,即学校每周工作日5天都要开展课后服务、每天至少开展2小时,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早于当地正常下班时间,对有特殊需要的学生,学校应提供延时托管服务。有条件的地方可推行初中学校工作日晚自习制度,晚自习时间一般不超过2课时。周末和国家法定节假日开展课后服务要本着审慎从严原则把握,确有必要探索开展的,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应严格审核学校实施方案,服务项目与内容限定在“对有需求的学生进行兴趣特长培养”,时长要科学合理,坚决纠正利用周末和节假日课后服务组织学生集体补课或上新课。
(三)规范课后服务流程。义务教育学校要结合学生需求、校情学情与特色资源,持续优化升级“一校一案”课后服务具体实施方案,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实施。学校要加强课后服务课程资源建设与应用,及时公布“菜单式”课后服务项目和内容,使家长、学生充分了解有关安排,积极引导、促进学生参加课后服务。有课后服务需求的学生家长依照学校相关规定自愿提出申请,经班级初审、学校核准、学校与家长签订服务协议后参加。鼓励学校采用信息化手段做好课后服务组织管理工作,对于参选学生较多的课后服务课程,要建立公开、透明、公平的选课机制。
三、聚焦提质,丰富课后服务形式与内容
(一)加强课业答疑辅导。充分利用课后服务时间,加强学生作业辅导,指导小学生在校内基本完成书面作业,初中学生在校内完成大部分书面作业,帮助学生巩固知识、形成能力、培养习惯。面向学生开展答疑解惑,坚持因材施教,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进行有针对性的辅导,并指导科学的学习方法。
(二)提高拓展服务质量。学校要结合优势特色、学生学习和成长需求,为学有余力的学生拓展学习空间,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后拓展服务,增强吸引力。全面推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工作日“2+N”课后服务模式(“2”即作业辅导和体育活动2项基本服务,“N”即科普、文艺、劳动、阅读、兴趣小组及社团活动等拓展服务),到2022年秋季开学,城区实现“2+3”(2项基本服务+3项拓展服务)课后服务模式的学校达80%以上,其他学校也要力争扩大课后拓展服务项目。鼓励各地统筹区域内优质教育资源,可打破城乡、校际、年级、班级界限开展课后拓展服务,提高服务质量。支持有条件的学校通过自办食堂、委托具备资质企业集中配餐、改造教学活动场所设施等方式为学生中午在校午餐午休创造有利条件,保障学生吃好、休息好。
(三)开展假期托管服务。各地可积极会同共青团、妇联、工会、社区等组织,通过多种途径、多种形式为有需要的学生提供寒假、暑假托管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学校积极承担学生暑假、寒假托管服务,开放教室、图书馆、运动场馆等各类资源设施,为学生创设丰富多彩的假期生活环境。要合理安排假期服务内容,假期托管服务应以看护为主,科学设置服务时间,确保学生能够得到充分休息,充分享受假期生活,同时合理组织提供一些集体游戏活动、文体活动、阅读指导、综合实践、兴趣拓展、作业辅导等服务。
(四)做优线上学习服务。各地要用好用足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https://www.smartedu.cn/)和省级平台(https://smart.fjsjyt.cn/#/),积极推动现有市、县、校相关平台改造、整合与升级,不断丰富覆盖各年级各学科的学习资源并免费向学生提供,实现优质数字教育资源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鼓励各地各校依托相关平台积极探索组织名优教师开展免费在线答疑与互动交流服务,提高学生自主学习能力。
四、加强整合,用好各类优质课后服务资源
(一)扩充师资队伍。课后服务一般由本校教师为主承担。鼓励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聘请退休教师、志愿者、具备资质的社会专业人员,如非遗传承人、民间手工艺人及文艺、体育专业人士、科技工作者等一起参与课后服务工作。各地应加快建立健全参与课后服务教职人员、志愿者的培训机制,整合科研、教研、师训等专业力量,统筹开展课后服务活动设计能力提升等专题培训。学校要充分挖掘教职工的优势、兴趣和特长,为教职工提升课后服务能力创设条件和平台,支持教师参加相关专业培训。
(二)用好社会资源。各地要整合各类资源,进一步完善由行政部门、学校、公益机构及社会机构等多方参与、协调发展的课后服务体系。积极协调各级民政、共青团、妇联等部门整合社区活动场所、校外活动中心、妇儿活动中心等场地设施支持开展课后服务工作,满足不同类型课后服务需求。各地各校可充分利用当地科普教育、文化旅游、历史文物、体育艺术、红色教育、劳动教育、研学实践等方面寓教于乐的优质资源开展课后服务,丰富课后服务优质教育资源清单。
(三)规范引入第三方机构。各地可依法科学设定准入条件,结合本地实际和学校需求组织遴选非学科类教育培训机构或具备相应资质、行为规范、无违法违规记录的社会组织等参与课后服务,形成“白名单”供有需要的学校选用,并建立健全动态评估退出机制,强化第三方入校服务日常监管。学校可结合学生发展需要,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在名单范围内选择相应的组织或机构,充实课后服务内容,但严禁开展学科类培训。
五、健全机制,抓好课后服务保障落实
(一)落实经费保障。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主动协调财政、发改等部门,加大对课后服务财政补助力度,合理制订课后服务收费标准,完善课后服务成本分担机制。同时,明确参与课后服务教师和相关人员的补助标准,规范课后服务经费使用管理。严禁学校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不得自立项目收费、超标准收费或扩大范围收费,也不得通过代收费获取差价,截留、挪用或挤占课后服务资金。
(二)加强教师关爱保障。要尊重教师的劳动,建立合理的取酬机制,按规定及时调整绩效工资核定办法,足额发放教师参与课后服务补助,切实保障教师合法权益。健全激励机制,将教师参加课后服务的表现作为年度考核、职称评聘、表彰奖励和绩效工资分配的重要参考。鼓励各地通过“调休”“AB岗”“时间银行”等举措,落实弹性工作制,让参与课后服务的教师可适当灵活调配休息时间。支持各地通过提供教师爱心家庭晚餐,开辟教师休息室、锻炼室等各种举措,为教师安心投入工作创设良好环境。
(三)强化安全保障。各地各校要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坚持把学生安全管理放在课后服务工作首位,学生学习、活动设施应符合国家中小学安全防范相关规定,制定安全应急预案,加强安全卫生教育和常态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消除场所、设施、消防、食品卫生、应急救护、校园欺凌、安全保卫等各方面的安全隐患,保障学生安全健康。
六、强化组织,构建家校社协同育人体系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始终坚持党对教育事业的全面领导,建立健全党委政府主导、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的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组织实施机制。要进一步强化属地责任落实,勇于担当作为,指导学校履行好主体责任,创新工作举措,提升服务水平。教育部门要主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汇聚工作合力,共同推动课后服务工作落实落细。
(二)注重协同育人。各地各校要加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建立健全课后服务意见征求反馈机制,注重发挥学生家长和家长委员会在课后服务中的协助、沟通、监督等作用,鼓励学校通过设置课后服务家长开放日、聘请家长担任课后服务督导员、组织热心家长参加志愿活动等形式,让家长参与学校课后服务,不断提升学生和家长对课后服务的满意度。要发动社会各界积极支持课后服务工作,主动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等沟通,广泛凝聚“家校社”协同育人共识。
(三)强化督导宣传。各地各校要认真落实中央“双减”工作有关要求,建立课后服务工作分级督导考核机制。省级将适时开展专项督导,对各市、县(区)及学校开展课后服务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各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健全监管机制,将课后服务作为学校教育教学工作考评的重要内容,学校要建立学生和家长广泛参与的课后服务评价体系,及时调整优化课后服务方案,确保课后服务工作落实落细。要注重宣传引导,因地制宜开展多形式课后服务政策宣传,综合运用融媒体等进行立体化、多层次宣传解读,定期发布推广典型案例,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福建省教育厅
2022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