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打造一支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双师型”教师队伍,着力支撑我区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根据《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和《广西教师队伍建设“十四五”规划》,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背景
“十三五”期间,我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总体战略部署,制定实施中小学(中职)教师培训“十三五”规划、职业院校素质提高行动计划(2018—2020年),加大资金投入力度,以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亚行贷款”职业学校教师培训项目为抓手,加强培训基地和培训团队建设,健全培训管理机制,深入实施“双师型”教师核心能力提升等十大工程,分层分类开展教师培训,顺利完成了五年一周期全员培训任务,累计培训职业院校教师5.6万人次,教师“双师”素质能力得到明显提升,为我区现代职业教育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师资保障。
“十四五”是我区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期、窗口期,迫切需要一支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双师型”教师队伍提供动力支撑。教师培训是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环节,是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证。当前,我区职业院校教师培训还存在培训体系不够完善、全过程监管不实不严、培训质量有待提升、成果转化率不足等突出问题,亟需进一步完善教师培训体制机制,全面推进职业院校教师培训提质增效。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落实全国及自治区职业教育大会要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突出重点、提质增效、精准施策、统筹联动,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推进校企共建高水平师资培养培训基地,突出“双师型”教师个体成长和教学创新团队建设相融合,着力提升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师德素养和教育教学能力,努力打造一支师德高尚、技艺精湛、专兼结合、充满活力的高素质“双师型”教师队伍,有力支撑新时代我区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全面落实职业院校教师全员培训制度,监管评价能力进一步增强,基本建成专业化、引领性、有特色、适应教师持续专业成长的职业院校教师四级培训体系。每年安排国家、自治区、市、校四级培训约1万人次,支持16个国家级、30个自治区级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建设,建立20个自治区级“双师型”名师工作室和20个自治区级教师技艺技能传承创新平台,认定20个自治区级“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和20个自治区级产教融合企业实践基地,职业院校教师“双师”素质不断提升,教育教学、培训和评价的能力全面增强。
三、主要任务
(一)优化教师培训内容。
1.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建立健全理想信念教育常态化制度,将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纳入教师培训必修内容,推动思想政治教育与技术技能培养融合。全面推进课程思政建设,加快各类课程与思政课程的融合。加强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教育,大力弘扬职业精神、工匠精神、劳模精神。
2.对标提升教育教学能力。对接新专业目录和内涵,适应复合型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模式等教育教学改革需求,把职业标准、专业教学标准、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标准、行业企业先进技术等纳入培训必修模块。加强职业教育心理学、德育与班主任工作、现代教育技术、课程标准与教材教法等培训,提高教师研制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组织参与结构化模块式教学、运用现代教育理论方法开展教育教学等的能力。全面提升教师信息化教学和教材开发能力,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创新发展。
(二)完善教师精准培训机制。
3.创新教师培训形式。加强不同发展阶段、不同类型教师专业发展需求的实地调研和精准分析,综合采取线上线下混合研修、结对学习、跟岗访学、顶岗研修、返岗实践、送教进校等方式,突出职业教育的理实一体化特性,为教师量身打造更符合职业教育教师成长规律的培训方案,探索培训项目与职业资格证书培训融合,建立适应职业技能培训要求的教师分级培训模式。
4.建立健全校企合作机制。完善教师定期到企业实践制度,支持企业常设一批教师企业实践岗位,职业院校专业课教师每年到企业实践或到实训基地实训时长累计不少于1个月。建立健全校企人员双向流动、相互兼职常态运行机制。完善政府、行业企业、学校、社会等多方参与的教师培养培训机制,发挥本土产教融合型企业的资源优势和作用,鼓励企业参与“双师型”教师队伍培训全过程。探索跨区域联合组织实施培训,推动区域间结对帮扶、资源共享、经验交流。
(三)构建高质量教师发展支持体系。
5.建优四级教师培训体系。着力构建国家示范引领、自治区级统筹实施、市县联动保障、校本特色研修的四级培训体系,为职业院校教师培训全员覆盖提供有力支撑。国培计划项目重点支持骨干教师、专业带头人、名师名校长、培训者等示范性培训;区培计划项目重点支持教学创新团队建设、“教科研赛”能力提升、管理者研修、通识课程研修、国(境)外访学研修等特色项目培训;市县级培训项目重点支持新入职教师岗前培训、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班主任(辅导员)专题培训等;校级培训强化校本特色研修和校企双向交流,突出师德师风教育、教学特色养成、日常教研活动等。
6.打造高水平教师培训基地。充分发挥高等学校特别是我区“双高”高职院校在职业教育教师培训中的前沿阵地和引领示范作用,支持应用型本科高校、高水平职业院校和产教融合型企业共建“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企业实践基地,提升校企合作育人水平。认定一批“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示范基地,鼓励引导有能力、有意愿的高等学校积极承接“职教国培”示范项目。鼓励校企共建教师发展中心,开展教师和员工培训、课程教材开发、实践教学、培训成果转化等深度合作。
7.提升培训者团队专业素养。成立自治区职业院校教师培训专家指导委员会,定期更新自治区职业院校培训专家库,建立对接产业、动态调整的产业导师资源库,聘请技术能手、职教专家和产业导师(行业企业高水平人员)参与教师培训工作,打造一支适应职业教育改革需要、指导教师专业发展的培训专家队伍。引导培训基地加强课程资源和师资力量投入,持续推进高水平、专业化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建设。加大培训者团队培训力度,提升培训队伍的项目管理和组织实施能力。
8.强化培训资源共建共享。加快推进教师培训优势特色专业建设和优质课程资源整合,按照自治区统一部署完善教师培训信息化管理平台,鼓励建设培训资源平台,推动培训基地、企业实践基地等优质培训资源共建共享,为校本研修、学分银行建设等提供基础资源。
(四)规范培训管理和考核。
9.严格质量监督管理。建立健全贯通自治区、市县、校的职业院校教师培训全过程质量监管体系,严格落实教育行政部门、项目管理办公室、职业院校分级管理责任,规范培训基地常规管理,严格按照项目管理和财政有关规定择优遴选确定承训单位,积极探索周期遴选、资质遴选等制度,鼓励支持绩效考评优、培训质量好、学员满意度高的培训单位适当连续承担同类培训项目。利用信息化等手段强化培训全程管理,定期组织开展质量监测、视导调研和跟踪问效。强化培训后的教师成长跟踪和研究,将培训工作和教师发展挂钩,切实发挥名师名校长等领军人员的辐射带动作用。
10.健全考核评价机制。完善教育行政部门、行业企业、职业院校、参训教师等多方参与的考核评价机制,综合采取实地调研、现场指导、网络监测评估、匿名评估、第三方评估等方式,对各机构项目实施过程、成效和训后跟踪服务等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下一年度经费分配和任务调整的重要依据。对项目承担单位实行绩效排名末位淘汰制,对学员组织选派不力的单位,将予以通报和削减下一年度培训名额。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教师培训协同机制,明确各级分工主体责任,确保培训项目高质量实施。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职业院校教师培训的统筹协调和组织管理,强化质量监管和考核。各级项目管理办公室要加强职业院校教师培训的政策研究与咨询、项目开发与资源建设、平台构建与绩效评价等工作。各培训基地要设立专门机构,落实具体人员,负责教师培训工作的组织实施,提高培训管理专业化水平。各职业院校要制定本校研修规划,统筹做好项目实施和管理,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校本培训,促进本校教师专业发展。
(二)落实保障经费。各级财政要把教师培训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按不低于当地中等职业学校教职工工资总额的2%安排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培训经费,中等职业学校按照年度公用经费总额的5%安排教师培训经费,高等职业学校在年度预算中合理安排教师培训经费。将培训需求调研、方案研制、绩效评价、训后跟踪指导等纳入培训实施流程,并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各地各校要参照国家和自治区培训经费管理有关规定,规范使用资金,加强经费监管,确保专款专用。
(三)强化成效宣传。各地各校及有关单位要充分利用新旧媒体,面向社会、学校和教师广泛宣传职业教育教师培训项目实施和培训成效。开展培训创新做法、典型经验和工作案例等评选,强化培训优秀案例成果转化,切实推动职业院校教师培训专业化发展和质量提升。
附件:广西职业院校教师培训“十四五”规划重点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