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教政函〔2022〕12号
各高等学校:
为加强对全省高校思政类研究项目的管理,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就2020年度思政类研究项目结项工作通知如下。
一、结项验收范围
2020年度省教育厅立项的山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项目(思想政治理论课)、山西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思想政治教育专项);2019年度立项并办理延期结项手续的项目。
二、结项验收程序
全省高校思政类研究项目结项验收工作由省教育厅组织实施,按照以下程序开展。
1.各高校按照《山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项目实施办法》(晋教高〔2011〕6号)、《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科技创新工作的意见》(晋教科〔2019〕3号)中的《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中关于结项的具体要求,分类开展思政类研究项目结项工作,6月底前完成学校结项工作。
2.各校请于7月12日前将结项材料报省教育厅,并提供:
(1)《结项验收汇总表》1份;
(2)《结项报告书》1式3份,均为A4纸打印,左侧装订;
(3)项目任务书1份(仅限2020年度山西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思想政治教育专项));
(4)项目最终成果复印件1份。
各高校将以上材料整理汇总报送思政处,并将电子版打包发送至szc@sxedc.com。
三、未完成项目的处理
2020年度思政类研究项目如未完成确有特殊原因需要延期的,由项目责任人提出延期申请,经学校具体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由学校出具正式公文报教育厅,详细说明延期理由及研究进展情况。延期时间一般不得超过1年。
联系人:方惠斌
联系电话:0351—3183924
附件:
2.山西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思想政治教育专项)结项报告书
山西省教育厅
2022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