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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全省中小学课后服务提质增效的指导意见》解读

发布时间:2022-05-30 18:48:22作者:佚名来源: 福建省教育厅

  近日,省教育厅印发了《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全省中小学课后服务提质增效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现将相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出台《指导意见》的背景是什么?

  答:课后服务是促进学生健康成长,解决家长急难愁盼问题的重要民生工程。出台《指导意见》主要基于以下三方面背景:

  一是课后服务工作重点已从全面覆盖向提高质量转变。2021年,根据中央“双减”决策部署和教育部工作要求,全省开展了课后服务扩面提质行动,实现了课后服务全覆盖,参与课后服务学生达382.64万,参与率达90.99%,家长对开展课后服务工作支持率达96.37%。但部分地区和学校还存在课后服务形式比较单一,菜单式、个性化服务开展不足,保障体系不够健全等情况。为加快补齐课后服务工作短板弱项,亟需出台相关文件促进课后服务由“量”向“质”提升。

  二是推进“双减”政策已从全面落地向更高水平转变。当前,“双减”改革已进入全面深化阶段,对提高校内教育教学质量,强化学校育人主阵地提出更高要求。推进中小学课后服务提质增效是提高校内教育教学质量,帮助学生学习更好回归校园的重要举措,出台《指导意见》是进一步深化细化“双减”工作的必然要求。

  三是群众期盼已从解决接送难题向满足多样化需求转变。随着课后服务“5+2”全覆盖,学生放学与家长下班时间相衔接,家长接送学生难题得到了有效解决。学校提供课后服务内容能否为学生提供科学的课业辅导,培养学生兴趣爱好,促进学生个性化全面发展等已成为家长关注重点,出台《指导意见》是满足学生和家长多样化需求的必要举措。

  二、《指导意见》提出哪些主要举措?

  答:《指导意见》从规范课后服务管理,丰富课后服务形势与内容,用好各类优质课后服务资源等方面提出一系列有针对性的举措。

  一是全面规范课后服务管理。坚持自愿原则,防止“一刀切”,优先保障特殊群体学生课后服务需求。坚持公益惠民原则,加快完善课后服务经费保障机制,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减免课后服务费用。规范课后服务时间,周末和国家法定节假日开展课后服务要本着审慎从严原则把握,坚决纠正利用周末和节假日课后服务组织学生集体补课或上新课。持续优化升级课后服务“一校一案”,加强课后服务课程资源建设与应用,及时公布“菜单式”课后服务项目和内容,建立公开、透明、公平的选课机制。

  二是丰富课后服务形式与内容。加强课业答疑辅导,充分利用课后服务时间,加强学生作业辅导,帮助学生巩固知识、形成能力、培养习惯,指导学生科学的学习方法。拓展服务项目,全面推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工作日“2+N”课后服务模式,到2022年秋季开学,城区实现“2+3”(2项基本服务+3项拓展服务)课后服务模式的学校达80%以上,其他学校也要力争扩大课后拓展服务项目。积极推进假期托管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学校积极承担学生暑假、寒假托管服务,开放教室、图书馆、运动场馆等各类资源设施,为学生创设丰富多彩的假期生活环境。做优线上学习服务,要求各地用好用足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和省级平台,积极推动现有市、县、校相关平台改造、整合与升级,积极探索组织名优教师开展免费在线答疑与互动交流服务。

  三是整合各类优质课后服务资源。扩充师资队伍方面,鼓励各地和学校聘请退休教师、志愿者、具备资质的社会专业人员,加快建立健全参与课后服务教职人员、志愿者的培训机制。用好社会资源方面,充分利用当地科普教育、文化旅游、历史文物、体育艺术、红色教育等方面寓教于乐的优质资源。规范引入第三方机构方面,提出各地可依法科学设定准入条件,结合本地实际和学校需求组织遴选符合条件的机构与社会组织参与课后服务,形成“白名单”供有需要的学校选用。

  三、如何保障《指导意见》落地见效?

  答:为保障课后服务工作进一步落实落细,《指导意见》围绕经费、人员、安全等重要问题,健全保障机制。

  一是加强经费保障。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主动协调财政、发改等部门,加大对课后服务财政补助力度,合理制订课后服务收费标准,完善课后服务成本分担机制。同时,明确参与课后服务教师和相关人员的补助标准,规范课后服务经费使用管理。严禁学校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不得自立项目收费、超标准收费或扩大范围收费,也不得通过代收费获取差价,截留、挪用或挤占课后服务资金。

  二是加强教师关爱保障。尊重教师的劳动,建立合理的取酬机制,按规定及时调整绩效工资核定办法,切实保障教师合法权益。健全教师激励机制与关爱保障机制,适当灵活调配休息时间,支持各地通过提供教师爱心家庭晚餐、休息室等各种举措,为教师安心投入工作创设良好环境。

  三是加强安全保障。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坚持把学生安全管理放在课后服务工作首位,制定安全应急预案,加强安全卫生教育和常态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消除场所、设施、消防、食品卫生、应急救护、校园欺凌、安全保卫等各方面的安全隐患,保障学生安全健康。

  四、在组织实施方面提出哪些要求?

  答:为确保课后服务提质增效工作组织到位、有效实施,《指导意见》强调: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坚持党对教育事业的全面领导,建立健全课后服务工作组织实施机制。进一步强化属地责任落实,勇于担当作为,指导学校履行好主体责任,创新工作举措,提升服务水平。

  二是注重协同育人。加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建立健全课后服务意见征求反馈机制,注重发挥学生家长和家长委员会在课后服务中的协助、沟通、监督等作用。发动社会各界积极支持课后服务工作,广泛凝聚“家校社”协同育人共识。

  三是强化督导宣传。省级将适时开展专项督导,要求各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健全监管机制,学校建立学生和家长广泛参与的课后服务评价体系。注重宣传引导,定期发布推广典型案例,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原文链接:http://jyt.fujian.gov.cn/xxgk/zcjd/bmzcwjjd/202205/t20220527_592043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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