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教人〔2022〕6号
各区委教育工委、区教委、区教育工会,市政府有关委办局(总公司),各高等学校,各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直属单位:
近年来,全市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切实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坚守立德树人初心,始终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努力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为表彰在教育事业中做出突出成绩的优秀教师,并通过大力宣传优秀教师的先进事迹,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形成尊师重教的良好社会风气,从而进一步推动本市教育事业发展,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工会决定开展2022年北京市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数额和评选范围
2022年共表彰奖励北京市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共700名,其中“北京市优秀教师”630名、“北京市优秀教育工作者”70名。
评选范围为近年来在北京市国民教育序列的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和相应的教育机构中从事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管理服务工作并取得显著成绩的在职教师和教育工作者,重点是在教育教学第一线的教师。曾获得过相同称号的人员、局级干部、教育行政部门的公务员不参加评选。
二、评选条件
北京市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的基本条件是:具有教师资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自觉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立德树人,为人师表,师德高尚,模范实施素质教育,依法履行岗位职责,具有较好的群众基础,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坚持在教学第一线工作,坚持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热爱学生,关心学生全面成长,教书育人,在培养学生健康人格、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等方面成绩突出;
(二)具有较为深厚的学术功底,自觉更新知识,认真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能够将学科知识与教育理论、现代信息技术等有机结合,在教学改革、教材建设、实验室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等方面成绩突出;
(三)有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敬业精神强,师德高尚,受到师生尊重和信赖,在德育工作或班主任工作方面成绩突出;
(四)在教育教学研究、科学研究、成果技术推广应用等方面能够适应首都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并取得创造性的成果,具有较大的科学价值或者有显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
(五)在学校管理上,办学思想端正,坚持依法治校,勤政廉洁,民主开放,勇于创新,充分发挥群众的积极性,凝聚力强,在维护学校安全、稳定以及学校管理、服务、学校建设方面成绩显著。
三、评选程序
(一)北京市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的评选推荐名额按比例进行分配。各有关单位按照不超过本单位专任教师总数的2.6‰(专任教师数以《北京市教育事业统计资料(2021—2022学年度)》为准,上报人员需排序)根据本通知要求组织评选推荐工作。评选推荐采取本单位自下而上民主推荐的方式,推荐人选经在本系统、本单位内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按规定的时间向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推荐材料。根据《关于印发〈北京市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京办发〔2020〕9号)文件要求,各推荐单位应就推荐的人选按照管理权限,征求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等部门意见。
(二)市评选表彰领导小组进行审议,确定拟表彰人选,并通过市教委官网在全市范围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表彰人选。
(三)分别授予“北京市优秀教师”“北京市优秀教育工作者”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
四、组织领导
由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工会有关领导和相关部门的负责同志组成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教委人事处。
五、申报材料
(一)《北京市系统表彰奖励先进个人登记表》一式两份。
(二)《征求意见表》一式一份。
(三)《2022年北京市优秀教师推荐名册》《2022年北京市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名册》一式一份。
(四)北京市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人选的事迹材料一式一份。材料要求准确、生动、翔实,具有代表性、典型性、时代感,篇幅在1500字左右。
(五)公示相关材料。
六、评选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把评选过程当作宣传和弘扬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先进事迹及良好师德的过程,激励广大教师、教育工作者献身教育事业,加速推进首都教育事业的改革与发展。评选推荐工作的具体要求如下:
(一)认真部署评选表彰工作,在教职工中广泛进行宣传并组织好评选条件的学习。
(二)评选工作坚持民主推荐、实事求是、好中选优、宁缺勿滥的原则,严格按评选条件进行评选推荐。
(三)基础教育的评选要加大向农村地区学校倾斜的力度,对积极参与校长教师交流轮岗,自愿和长期坚持在农村地区任教并做出优异成绩的教师给予重点倾斜。同时要考虑中学、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教师合理的比例。积极支持参与基础教育综合改革、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并作出突出成绩的教师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四)对在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教师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五)认真做好推荐人选的公示工作,保证评选推荐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六)请于6月24日前将推荐人选的纸质申报材料及电子材料报送至北京市教师发展中心(西城区德胜门外什坊街2号北京教育学院院内配楼305室)。联系人:黄老师,杨老师;联系电话:82089151,13520114532;电子邮箱:yangyantong@bjedu.cn;《北京市系统表彰奖励先进个人登记表》可登陆http://jw.beijing.gov.cn/下载。
附件:1.北京市系统表彰奖励先进个人登记表
2.征求意见表
3.北京市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名额分配表
4.2022年北京市优秀教师推荐名册、2022年北京市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名册
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财政局
中国教育工会北京市委员会
2022年5月30日